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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理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29浏览:

一、办理联网结算的条件

1、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参保人员必须持有全省统一制发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医院需要的相关资料。

3、患者是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按“参保地待遇”进行报销,我院不掌握其他市周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因此参保人员对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时,可咨询自己所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三、探亲、旅游、出差、外伤等患者办理方法

参保人员因探亲、旅游、出差、外伤等原因急诊抢救入院,需在办理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后,并提供相关材料,方可在我院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四、无法联网结算情况的处理

因网络中断导致无法联网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及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进行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