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27浏览:
次
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住院流程须知
一、医保患者住院流程须知
1、医保患者入院可持医生开具的“医保入院单”及医保IC卡直接到住院处一楼财务室办理入院手续。
2、以下情况不属医保支付范围的不能用医保卡办理入院:
(1)参保人员违法、酗酒、自残、自杀未遂,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和管制药物的。
(2)参保人员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的。
(3)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及职工医保属生育保险范围内的。
(4)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造成的意外伤害,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的。
(5)各种美容及非功能整容、矫形手术等。
(6)职工医保因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时不能按医保入院,患者家属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医保局申报登记,治疗结束后持相关收据材料等到市医保局报销。城镇居民因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时,由经治医生填写“意外伤害认定单”,到医保科及医保局审批后方可按医保办理入院。
3、没带医保卡的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时,可先以自费入院,24小时内经治医生审核患者身份与医保卡无误后,患者家属持医生开具的“医保入院单”到医保科办理转医保网手续。
4、医保卡入医保网必须在住院三日内办理,市医保局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者按自费处理。因欠缴医保费导致患者IC卡停用,缴费后从医保卡有效之日起支付其医保费用。
5、患者出院时,持医生开具的“出院结算通知单”到住院处一楼财务室办理出院手续。
6、医保政策规定,同一种疾病15天之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住院,否则,医保局不支付再次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铁路医保参保范围
铁路基本基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凡是哈尔滨铁路局所属各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医保科咨询电话
医保咨询电话
佳市医保职工、城镇居民、森工医保 咨询电话:0454-8602038
新农合、异地医保、佳市城乡低保、铁路医保 咨询电话:0454-8602040、8602688
四、医保不予支付报销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的医疗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①参保人员违法、酗酒、自残、自杀未遂、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和管制药物的。
②参保人员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的。
③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及属生育保险范围内的。
④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造成的意外伤害,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如下:
(1)服务项目: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护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
(2)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P),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费用,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费用,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
(3)非治疗项目:各种美容,健美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等费用;各种健康体检费用;各种医疗咨询费用、医疗鉴定费用等。
五.佳木斯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和流程
按照佳政综[2014]2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和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新农合报销有关标准、比例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5日起,佳市东风区、前进区、向阳区、郊区、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富锦市、同江市的新农合患者在我院住院医疗费实行即时结算,即新农合患者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只需交纳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二、新农合患者住院报销标准: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45%,年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三、新农合22种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标准执行新农合单病种最高承诺价格,不限用药、耗材等,每个病种最高限价内去除800元起付线,按70%报销。
四、新农合患者住院押金:按预计治疗总费用的75%缴纳。
五、转诊方式: 22种重特大疾病需到我院就医应经县级新农合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其它疾病来我院就医全部取消新农合转诊手续。
六、新农合患者用药执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标准。
医保科咨询电话:8602040 8602272
六.佳木斯市新农合患者住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