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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矿业集团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流程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26浏览:

1、住院登记:

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后,需在住院气三日内持住院通知单,由入院科室主管医生出具住院费用审批申请单,并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医保稽查分局住院登记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应随身携带医保卡、身份证,以便一包几次核对身份。对不能提供医保卡、身份证的患者,属于挂床住院、冒名住院的将停止支付其医疗待遇。

2、住院费用审批:

参保人员办理住院费用审批后,需在住院三日内持登记后的住院费用申请审批单、医保卡、身份证到医保稽查分局住院费用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将在住院费用申请审批单交至煤炭总医院住院处局内职工医保交款窗口。

基本医疗超质控费用的审批,需由医保稽查分局审批窗口出具基本医疗费用超质控申请审批单,而后到矿区社保局医疗管理科进行审批。

3、出院结算:

参保人员办理出院结算时,需持医保卡、交款收据、诊断书到煤炭总医院住院处局内职工医保出院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手工报销出院手续的参保人员,需持住院费用申请审批单或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医嘱单复印件、医疗费收据、诊断书、处方底联等到医保稽查分局住院费用出院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后,再到所属分局办理报销手续。

4、外转住院审核:

参保人员办理外转住院手续时,需持双矿集团对外转诊审批单、医保卡、身份证等,经煤炭总医院主管副院长、医务科审批后,然后到社保总局和所属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