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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三医院为部队服务工作制度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26浏览:

 为部队服务工作制度

一、以总部《军队医院为部队服务工作规定》为指导,贯彻落实医院为部队服务工作相关规定及制度。

二、对来院就诊手续不全或外体系过路军人患急症需入院就诊的老干部及部队官兵进行临时账号的审批。

三、接待部队官兵在就诊过程中的来访、咨询和处理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做好来访人员及有关事宜的登记工作,确实履行工作职责,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日报,妥善解决。

五、解决为部队服务工作投诉,做到“两不、三及时”,即:不推诿、不拖延;及时了解、及时协调、及时解决。

六、加强对临床科室和有关服务部门落实为部队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军人优先”确保部队伤病员就诊、检查、住院,便捷、高效。

七、协助医院机关做好体系部队新兵鉴定相关工作的审批、挂号、登记及单据的复印留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三医院

为部队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