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2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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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吉化个人账户:
2015年1月1日自动转为市医保,可以在门诊使用,可以支付自付段及自付比例费用,可以到定点药店购药。职工普通门诊:使用个人账户,账户没钱自费(高精尖检查不再进统筹)
二、已办理门诊慢、重病和特殊门诊待遇:
门诊医疗费年度内先支付完700元起付线之后,按如下比例个人承担费
用:普通诊疗职工15%、退休职工10%;乙类药25%、高精尖检查30%,慢病根据病种限额年内统筹支付2000-5000元不等。重大疾病门诊统筹金支付最高限额为6.5万元,包括当年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三、住院医疗待遇
年度内按住院次数起付线标准递减,分别为700元、500元、400元、300
元,之后不再递减。报销标准:普通诊疗、甲类药品、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为1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负担25%,高精尖检查治疗个人负担30%,床费个人负担40%,年度内最高统筹6.5万。
四、吉化员工(职工、退休人员)二次报销优惠政策:
吉化员工只有在吉化总医院就医才享有二次报销政策;
1、吉化员工门诊慢性疾病优惠政策:
(1)统筹比市医保增加30%:即在市医保2000-5000基础上额外增加30%统筹费用。
(2)享受门诊二次报销优惠政策:一个年度内先支付700元自付段(可以走卡内钱),超出自付段费用按市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的个人承担部分在门诊直接结算报销。报销比例:在职的报销85%,退休的报销87%,慢病最多可报销1200元。
2、吉化员工门诊重大疾病优惠政策:支付700元自付段(可以走卡内钱),
超出自付段费用按市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允许可以走卡内钱,否则二次报销无法操作)到吉化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
报销比例:医药费统筹费用在4.8万元以内的,在职的按85%,退休的按87%的比例,在4.8万元以上的费用,在职的按90%,退休的按92%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最高支付额为30万元。
3、吉化员工住院优惠政策
(1)在办理入院押金时,不能使用卡内钱,否则不予二次报销。
(2)超出自付段费用的按市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的个人承担费用,统筹医药费在4.8万元以内的在职的按85%,退休的按87%的比例到吉化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发生的统筹医药费在4.8万元以上,在职的按90%,退休的按92%的比例到吉化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年度内最高支付额为30万元。
(医疗保科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