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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2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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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须知
1.省、市医保(女职工)住院,押金4000元(现金)。
2.新农合、自费住院,押金6000元(现金)。
3.省、市医保(男职工)住院,押金6000(现金)。
4.入院患者信息填写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二、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1、患者应持身份证、医生开的住院通知书(医保患者须同时持医保证、本、卡等;新农合患者应提供合作医疗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同时如实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因急、特殊原因无法据实提供患者信息时,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及时更正。
2、住院患者应按住院通知书上所写预交金标准交纳住院押金,办住院手续后,请当面核对姓名、金额等相关情况,并应妥善保管住院押金收据,以备在续存押金、出院结算时使用。
3、医保患者未带医保卡来办入院手续时先按自费办理,应在24小时内出示医保卡后再补办医保入院手续。如在24小时内未补办医保手续的患者按自费处理。
4、医保患者严禁挂床及冒名顶替住院,一经发现,医保办将扣留医保证、本、卡,交医保中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并处罚相应责任人。。
5、新农合患者持医生开具的住院卡片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要出示患者身份证,农合证,以证明新农合患者的身份。
6、办理完住院手续后,新农合患者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咨询,登记手续。要提供患者身份证、农合证。
7、新农合患者持住院病例首页及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和长春市新农合患者在院身份核实单到产科疗区办理住院手续。并接受医护人员对患者身份的核实。并将新农合患者应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签好字后交予办公室护士。
8、入院后,不得离院,如果有事可以向医生请假,医生批准后方可离开。省、市、新农合患者不得挂床。
9、省、市医保患者在新生儿出生后,我们会输入新生儿医疗保费,出院后去市医保中心办理新生儿保险。
10、省、市、社区,男方医保患者在新生儿出生后,请您拿着押金收据续交2000元钱。
11、省市医保患者无论您住什么样的房间,床费只报25元,其余自费。
12、省、市、社区、男方医保患者出院当天不能结算,请您在病房等候,责任护士会为您做出院宣教。每日上午10:00办公室护士会把新生儿费用清单送至您床旁,于出院五个工作日后到一楼8号窗口结算。
13、新农合患者拿着押金收据、出院诊断书、费用总清单于11:00前到一楼8号窗口结算。结算后到324室办理出生证明。于出院十个工作日后到8楼病案室复印病例。
14、我们将每日费用清单送至您的床旁,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护士联系。
三、自费患者住院须知
1、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交金。普通患者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医生填写的“住院通知书”上的预交金数额。
2、入院处收取预交款后,必须开具预交金收据给缴款人,缴款人应妥善保管,结帐时交到收款处结算现金。预交金收据遗失不补,不作报销凭据。
3、住院期间如发生欠费,应根据住院处或病区的催费单及时补交预交金。
4、病人出院结帐时,如遗失预交金收据,经查证核实后,必须由病人或其家属按要求填写遗失证明,签字并提供病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结算现金。
5、预交金由住院处收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收取。
四、住院注意事项
1、需住院的病人到门诊或病房开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接诊室护士将病人送到病房,责任护士将病人送入病室并作入院介绍,为病人测量体温、脉博、呼吸、血压等,告知负责医生给病人诊查。病人住院期间生活、治疗所遇问题可直接找主管医生及责任护士咨询。
3、办理住院手续后,责任护士会带您清点病房物品、交代呼叫器位置及所需物品。住院期间,病人需自备脸盆、毛巾、牙具、肥皂、卫生纸等日常用品,其他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以免影响病房整洁或造成物品丢失。
4、住院病人所用被褥、床单、水壶、折叠椅子等物品由个人保管,出院时由护士验收,损坏或丢失后照价赔偿。
5、住院期间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不在病区吸烟,小儿尿布、衣裤在指定地方晾晒。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意换床。
6、住院期间,主管医生负责向病人介绍病情及治疗方案,负责为病人手术、换药、处理临时问题,病人有问题及时找主管医生咨询,非工作时间找值班医生、护士处理。
7、如病人对治疗有意见,可直接向科主任、护士长反映。
8、病人出院时由主管医生负责完成住院病历,并提前通知病人和住院处,出院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值班护士通知病人结帐,交还有关物品后,病人可以离院。
五、出院须知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需携带住院费用清单(在住院楼层护理站打印)、住院押金单、夫妻双方省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