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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2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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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指南
尊敬的农合患者:
您好!首先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慰问,并祝愿您早日康复!为了方便您的治疗以及治疗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报销,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您办理住院手续前需到导诊台填写“患者身份信息确认单”,费用性质以“农合类别”办理入院,并向住院处提交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农合证原件。
二、无转诊证明的患者、急诊患者、外出打工、求学、居住的参合患者需及时到当地农合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或登记备案。
三、自费入院的参合人员,必须入院之日起3日内提供相应参合证明材料,才能转为农合患者。超过规定时限的患者,不予转参合处理,一切责任由患者本人自行负担。
四、新农合审核报销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新农合转诊证明原件(当地农合办理)并复印1张
② 患者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 农合证原件(无农合证的地区:提供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各2张复印件)
④ 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住院处办理)并复印3张
⑤ 住院费用详细清单原件(住院处办理)
⑥ 出院诊断书原件(医生开具)
⑦ 住院病历复印件(10号楼病案室办理)
备注:①生育患者报销时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准生证原件。
②农合患者自出院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销。
③如有商业保险、低保、二次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请提前复印好以上材料,报销完毕后所有材料封存归档,不再向农合患者提供。因各地政策不同,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农合办。
最后,再次祝您早日康复!
吉大院农合办咨询电话:88796823
省、市医保患者住院指南
尊敬的参保患者:
您好!首先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祝愿,祝愿您在我院治疗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为了方便您的治疗,下面将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向您做以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出示社会保障卡(IC卡)
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出示您本人医保卡(要求卡上必须有照片)和公民身份证,以便医院识别身份和定期结算。您的医保卡暂时留在住院处保存,待您出院结算后再将医保卡还给您。如因急诊或其他特殊情况没有携带医保卡,请向医护人员说明情况,并于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公民身份证交给院方查验,按补录程序办理医保卡补录手续。住院期间身份证须随身携带。
二、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纳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金额、自理费用、自负比例,多退少补。
1、起付线:是指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进入统筹金支付的界限。省医保参保职工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市医保参保职工及市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城镇居民起付线为1200元;学龄前及中小学生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由您全额自费承担,超过起付线进入统筹的费用按比例由医保承担。
2、自费金额:是指不予报销的丙类费用,由您个人承担。
3、自理费用:是指起付线之上进入统筹个人承担的乙类费用,省医保自理20%或10%(在职20%,退休10%),市医保自理10%或8%(在职10%,退休8%)。乙类费用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
4、自负比例:是指起付线之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您要承担一定的比例(即个人承担比例):在职人员15%,退休人员13%。城镇居民起付线之上0-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省级医院自负比例为45%;5001元-6万元(含6万元)自负比例为40%。学龄前及中小学生起付线之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自负比例为25%;1万元-5万元(含5万元)自负比例为2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自负比例为15%。
三、费用核销计算公式
1、统筹支付=费用总额-自费金额-自理费用-起付线-自负比例
2、公务员补助=(自理金额+起付线+自负比例)×60%
3、 个人现金支付=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公务员补助-卡支付(单位交纳公务员保险的)
个人现金支付=费用总额-统筹支付-卡支付(单位没有公务员保险的)
个人现金支付=费用总额-统筹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及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注:以上结算公式中不含大额补贴部分
四、费用查询及费用知情权
住院期间,您可以随时到住院处查询机进行住院费用明细查询,出院时医院住院处可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在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丙类自费项目(包括药品及诊疗),您有知情权。
如果您发现享受的待遇有问题时,请及时与医院医保科(办)或省、市医保部门联系。
吉大二院医保办咨询电话88796122 省医保局咨询电话 88690563市医保局咨询电话 81932999
最后,再一次祝您早日康复!
吉林省医保局实行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相关内容
一、费用结算:
参保人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本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本地业务经办系统中审批,并上传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中,参保人持审批单到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登记、新参保、制卡,参保人持异地医保卡在所选定点医院就医治疗,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只需要承担个人现金部分,报销政策待遇按参保地执行。
二、基金清算:
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当地的管理办法对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费用进行结算与拨付;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市级经办机构间的清算。市级经办机构负责县市经办机构间的二次清算。
目前全省各个统筹地区均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即时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共185家(陆续开通中),吉大二院是吉林省首批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险服务,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垫付多、报销难的问题。
长春市医保对康复性住院和部分住院治疗类项目管理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康复性住院和部分住院治疗类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康复性住院和部分住院治疗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有效的使用医保基金,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意见》、(长医保管字[200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基本医疗保险康复性住院和部分住院治疗项目进行医保审批。
一、住院期间使用辅助性治疗项目须医保审批
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关于康复项目中的物理治疗、中医外治、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特色疗法等81种辅助住院治疗项目进行医保审批。
二、收治部分住院患者须医保审批
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康复、针灸等医保住院患者、收治以康复治疗项目为主要治疗方法的医保患者转门诊治疗。特殊病情,须经医保审批,方可收治。
三、审批办法
须审批项目,由该院医保科每周一、周四携带患者病历、专家意见到市医保中心医药监督部(十三楼)审核批准,未经审批的项目费用不予支付。
附:康复治疗项目明细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省、市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