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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门急诊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9浏览:

 南溪山医院门诊病友就诊须知

热忱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了您的就诊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我院为无烟医院,室内完全禁烟。

2、 我院门诊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急诊科24小时开诊。我院实行无假日门诊,节假日及双休日均正常开诊。

3、 我院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是新来我院就诊的病人需办理就诊卡才能挂号和诊疗。为保证医疗质量,就诊卡本人专用,且每次就诊均需携带,请妥善保存。

4、 挂号当日有效,继续就诊、票据丢失应重新挂号,就诊两个科室也应重新挂号。

5、 为保证治疗的连续性,每次看病须有病历本,病历本封面上的各个项目应如实、认真填写,以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复诊时需携带就诊。

6、 门诊化验单在大厅持就诊卡自助打印,自助打印机故障时可咨询门诊检验室。

7、 我院注射室提供预约输液服务,不接受外带药物。我院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可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预约就诊。就诊时请文明就诊,听从分诊护士的安排,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8、 疾病证明书和病假条须在就诊日当天到门诊大厅服务台登记盖章方有效,过期不补,请及时办理。

10打印费用清单请持发票到门诊大厅预约诊疗服务窗办理。医保审核在门诊2号楼2楼医保科,咨询及投诉电话:3857160

11根据卫生部文件规定,药品一经发出,一律不予退换。病人因特殊原因退费,必须经开单医生在发票主页签字并注明退费原因,方可到药房盖章。

12我院未在别处开设分院、门诊部和专家坐堂,请注意防范医托、骗子。如有发现请及时举报。

13我院拒绝“红包”,如您对我院门诊工作不满意,可直接到门诊办公室反映,0773-3859057,或拨打行风监督电话0773-3831240以及医院投诉电话0773-3835086,我们愿意接受广大病友的监督。

南溪山医院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

公交路线参考:

5路,11路,12路,33路,99路,均可直达,在“南溪山医院”站下车即可。

温馨提示:

我院门诊区域周围和公共汽车站点附近经常有“医托”(骗子)活动,哄骗您到别处看病,请不要轻易相信,以免耽误病情造成损失。



南溪山医院门急诊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流程图



南溪山医院便民服务流程图



办理就诊卡须知

1、 我院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是新来我院就诊的病人需办理就诊卡才能挂号和诊疗。

2、 为保证医疗质量,就诊卡本人专用且每次就诊均需携带,请妥善保存(医院对患者就诊信息保密)。

3、 就诊卡实行实名制,办理时需如实填写就诊信息登记表,以免影响就诊和治疗过程。我院对就诊卡信息实行保密原则。

4、 门诊大厅1楼、2楼及门诊2号楼挂号收费处均能填写信息登记表办卡挂号。挂号处能直接凭身份证办卡挂号。未带身份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就诊卡。

5、初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未带卡需补卡方能就诊,补卡每次收取工本费2元。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1、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自主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

8)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权)

2、病人的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以人为本 优质服务

南溪山医院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