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1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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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院病人及其家属:
为了给您提供一个安静、整洁、温馨的环境和方便、优质、快捷的服务,使您早日康复,我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住院须知》,希望您能够积极配合。
1、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秩序,尊重医护人员,配合诊断和治疗,不隐瞒病情。
2、住院时,您只须携带餐具等必需的生活用品,其它物品如床、被子等不要带入病房;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自己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病房。在病房内禁止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水壶、电饭锅及其它电器,以免发生意外。病房内氧气吸引等医疗装置不要随意用手拨弄,以免发生不良事件。
3、入院后请更换好住院服装,医疗处置时间,如输液、查房等时间不得离开病室,晚9点为病房熄灯时间。要经常保持室内外卫生,不要随地吐痰、扔废弃物,不准在室内吸烟或喧哗,不准向窗外抛洒任何物品。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留有陪护人员,陪护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坐卧在病人床上,不可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项。
4、您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如需做特殊检查或治疗,请您务必根据医嘱按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影响治疗。病房根据病情安排房间及床位,我院设有床头呼叫系统,您的床头设有一个呼叫器,如需帮助,可以直接呼叫医护人员。
5、您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同意权,有选择治疗方法的权利,如需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可向医生护士询问。病人及其家属、陪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护办公室和治疗室,不得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记录。住院病人未经医务科同意,不得邀请院外医师会诊,不要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也不要随意到院外购药并服用。
6、为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和保障医疗安全,病人及其陪护不得乱窜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病区内小心行走,防止滑倒。散步时不得走出医院大门。为了您的安全,住院期间不许在院外住宿,离开病室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其间所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方自负。
7、请您足额缴纳住院押金。您可通过一日清单了解住院费用情况,请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足费用,如不及时缴纳,电脑将按程序自动停止您的一切费用,直接影响您的正常治疗。
8、请您不要给医务人员送钱、送物,也不要宴请。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科主任、护士长或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反映或写入意见簿,我们一定会虚心接受并不断改进,更好地为您服务。对于病人及其家属违反我院规定,将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果造成不良后果,我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9、该须知在入院当时由病房护士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经患方签字后留存于病历中。各病房在走廊明显位置悬挂此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