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就医指南 > 文章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一医院医保政策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8浏览:

外转院患者结算报送材料明细

凡在市医保中心未办理一卡通(外传院)患者,需准备报送材料:

1、治疗医院结算收据(原件加盖医院章)

2、治疗医院费用清单()

3、治疗医院诊断书()

4、治疗医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历专用章)

5、患者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6、医保手册及IC卡(同时复印在A4纸上)

7、(201医院)转院申请表;原件加盖医保办、市医保办中心章。

8、患者到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卡,开户人必须是患者姓名,以便外传院报销费用直接入卡(银行卡正面复印在A4纸上)

 

备注:患者治疗终结后:

1)持出院收据到医保办主任签字,送至一楼经管科2号窗口。

2)第1-8条材料,待经管科结算科电话通知,送至医保办审核。

医院咨询电话:3668747(经管结算科)3668746(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