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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中心医院新农合患者就诊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8浏览:

辽阳市中心医院新农合患者就诊须知

一、门、急诊就诊须知

1、参合农民在医院门诊或急诊大厅办理就诊卡,卡上录入个人身份类别;

2、持就诊卡到各专科诊室就诊,医生经网上开具处方,到收款处交费后功能科检查、取药或住院治疗。

3、门诊特病患者需持本人就诊卡和《特病证》就诊,在交费的同时即可享受到新农合门诊补偿,除门诊特病情况外,门诊其他费用不报销。

二、 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持就诊卡经医生开具住院信息;

2、携带本人医疗卡、就诊卡和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农保窗口交费,收好押金收据;24小时内向窗口提供患者本人的医疗卡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办理农保入网手续,三日内不交视为放弃补偿;

3、住院期间,患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结算时,按照新农合网络结算单,当场进行补偿。

4、外伤患者,请于24小时内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和经治医生共同填写三份外伤证明,交农保处审核,审核后的证明分别交住院处农保窗口、临床医生和农保科保存,经农保处报告患者所属新农合经管机构,进行外伤调查。出院结算前患者持住院押金收据到农保处签批后方可享受补偿。

5、太子河区的住院患者,需在三日内到太子河医院开具转院介绍信,否则出院时不予补偿;

6、在治疗过程中,如病情需要,医生可能要使用部分自费项目,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字同意后使用。

7、严禁住院期间擅自离开医院,新农合查房时不在医院,将取消补偿待遇。

8、经我院转往省级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需到当地新农合经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出院后回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