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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T检查服务指南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8浏览:

ECT检查服务指南

    一、检查须知

1、哺乳期妇女需暂时停止哺乳,暂停时间由核医学科医生根据具体检查种类决定;

2、ECT显像需静脉注射放射性显像剂,一般无过敏现象,如特殊过敏体质请告知申请医生,禁做此项检查;

3、病情较重的患者须在临床医生监护下进行此项检查;

4、患者无需特殊准备进行此项检查,可正常饮食。

二、注意事项

1、注射显像剂后2小时内患者饮用足够量的水;

2、避免尿液、显像剂对患者体表的污染,如发现已经污染,应选清除后再显像;

3、显像前去除身体上的金属物品以防导致伪影

4、近期使用钡剂者,患者需将钡剂排出后再预约检查;

5、在显像过程中,患者放松平躺,不得移动身体;

6、显像前患者排空小便,对因病不能排空小便者,如诊断需要,条件许可情况下,可在显像前给患者导尿。

三、检查预约

门诊患者持ECT检查申请单和付费收据到ECT预约室预约检查时间,病房患者由陪检员到ECT预约室预约检查时间,并获得ECT检查预约单,患者持预约单并按约定的时间准时来前检查。

四、限时服务承诺

ECT检查结束后30分钟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