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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医院住院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7浏览:

一、入院须知

    为方便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中医院住院在住院楼一楼,使用计算机管理。

    当您拿到门诊医生开出的住院单时,请先到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届时您将根据病情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请携带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医疗保险证及医保手册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

    医务科:2215511,住院处:2215550。


二、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欢迎到本院就医,并预祝早日康复!为了您及他人有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和休养场所,请挂号后随即细阅本须知。

一、请勿喧哗、吸烟、饮酒、猜拳。

二、注意防火,严禁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院区、严禁擅自使用电炉等电热燃气用具、严禁将未完全熄灭的烟蒂等火苗扔到可燃物上。

三、请勿乱丢果皮、纸屑;请勿向窗外泼水;请勿让小孩随地大小便。

四、注意病房整洁,请勿随处挂晒衣服。

六、夜间11时至清晨6时限制外来人员探访。

七、夜间陪伴每个患者只限1-2人。

八、请保管好自己的款物,慎防被盗抢!警惕陌生人的行踪和言谈举止,慎防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九、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婴幼儿,严防被拐骗盗卖!

十、严禁遗弃病患孩子于本院。违者,将受法律严惩!

十一、遇险情需要求助时,切勿慌乱,请迅速就近报告科室的当班医护人员或医院保卫人员,或拨打2215542(公安值班室)、110。

十二、请理解我们的医疗护理服务,配合开展各项诊疗护理。"患者至上"、"质量第一"是我们的医疗服务承诺。医院谢绝患者及其家属向工作人员馈赠礼品或"红包",严禁科室与个人私收费、私卖药。

十三、欢迎你们对我院的诊疗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监督电话:2215511、2215555(双休日请拨:22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