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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总医院体检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6浏览:

一、体检站位置:

    第一、二体检站在住院处一楼西侧。   

第三、四体检站在新干诊一楼。

第一、二、三体检站胸透在住院处一楼。第四体检站胸透在门诊一楼。      女:妇科、乳腺,在门诊一楼。

二、体检要求   体检前晚禁酒、高脂肪食物,当日早晨禁食、水,憋尿。

三、注意事项:

1、B超后验尿,(女性再做妇检)其他项目自行安排,无先后顺序。

2、月经期不做体检,待经期后及时来检,未婚女性不做妇检,孕妇不宜做胸透。

3、乳腺初查结果,仅供参考,提示复查者,请及时在月经后3-10天进一步检查。

4、各项检查完成后,必须将指引单交回相应体检站,否则影响体检结果。

5请每位体检人员严格按照安排日期、时间、体检站参加体检,以免造成拥挤、秩序混乱,影响体检秩序及质量。

四、早餐:

待各项检查结束后,持指引单到您的体检站取餐券,去指定就餐处领取或就餐。

五、就检率

为了您的身体健康,敬请及时参加体检。此表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冒名顶替。

六、提示

体检时所测血压,只能代表本次结果。体检血压计是当前国际最先进、最准确、最灵敏的仪器。可受行走后、精神因素、坐姿不正确等因素影响,与平稳状态下有所波动。望职工配合,休息一段时间后再测血压,这样才能保证更准确。

七、复查

如体检发现有阳性体征,建议复查者,需带医疗卡到医院正常检查。

垂询电话:670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