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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工作流程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6浏览:

序号

名称

办事依据

办事条件及材料

办事程序

其他须知事项

1

异地就医定点选择

医保政策

异地就医申请表

持填写姓名的申请表到医保科盖章

需到医保中心盖章备案

2

慢性病患者就医

医保政策

企业慢性病患者需提供医保卡、证、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元钱

填写定点医疗登记表--购买慢性病门诊就医手册

每年一月份可申请变更定点医疗单位一次(节假日休息)

医保政策

公务员慢性病患者需提供医保卡、证、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元二角钱

填写定点医疗登记表--购买慢性病门诊就医手册

每年一月份可重新选择定点医疗单位一次(节假日休息)

3

转往异地就医

医保政策

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单或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转诊单

科主任填写转诊单--医保科备案--经院长签字--盖章

需到医保中心备案

4

企事业离休外出就医报销

医保政策

离休证、医保卡、费用收据、治疗明细、门诊手册、出院小结

医保科备案

经医保科备案外出治疗的、发生急诊需三日内通知医保科备案的

特别  提示

医保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

医保政策

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为85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为680,第三次以上(含三次)为680元;70周岁以上老人,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为425元;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425元。

老年居民及低收入人员850元、农民工500元、未成年及大学生为300元、低保人员及三无人员为100元(以上均不享受门槛费减半或减免等待遇)。

个人负担:在职职工15%,退休7.5%,老年居民和低收入人员35%,未成年、大学生和低保人员为30%,农民工20%,三无人员无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