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12浏览:
次
入院须知:
1.请当日到门诊一楼入院登记室办理入院手续。
2.医保、合作医疗和商业保险患者,请到医保办审核后再到入院登记室办理。
3.军内患者须到医务办审批后办理。
4.个人信息须提供准确,一旦录入不得修改。
为了您出院后方便快捷的办理各类医疗保险理赔手续,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准确提供各项个人信息资料。住院信息一经录入不能修改,谢谢您的合作。
温馨提示:
请您核对 病人姓名 出生日期 户口地址 工作单位
预约住院电话:(0759)3109196 356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