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1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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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院办理流程
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
咨询电话:0757—82969789
二、入院物品准备
1.医院提供病人服,请自带个人生活用品(如脸盆、水杯、饭盒、毛巾、牙刷、拖鞋、纸巾、衣架等等)。
2.成人住院遵医嘱留陪人, 儿童住院需留1名陪人陪护;医院有偿提供陪人床,陪人床被服自备。
3.请根据儿童自身情况携带相关的生活用品;入住新生儿科患儿,无需陪人和携带物品。
4.贵重物品如住院期间无需使用,请勿携带,以免遗失。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病房。
5.医院全天免费供应热水,有偿提供一日三餐,亦可自带食物,特殊病人遵医嘱饮食。免费提供微波炉使用。
6.住院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交付按金5000元,可现场刷银行卡/现金。
二、出院须知
1、佛山大市五区医保病人接到出院通知后,持按金单和社会保险住院登记表(职工医保)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表(居民医保)、就诊确认凭证(生育保险)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取得医疗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2、异地医保病人到住院部一楼出入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后,持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到门诊一楼咨询台盖医保专用章。
3、持医疗收据到护士站取出院证明书及出院记录,如有出院带药,凭处方到门诊一楼西药房或二楼中药房取药。
病历复印须知
1.请您在出院五个工作日后,到我院的信息科办理复印病历相关资料手续。来院复印病历之前,您可以先致电信息科查询您的病历是否已经归档并进行电话预约(0757—82969892)。
2.为了保护您个人的医疗隐私信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文件规定,请您在向病案室申请复印时,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请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请代理人出示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有患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以下授权委托书格式可供您参照书写:
3.您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4.信息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8:00-12:00。
5.信息科为您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将按照医院规定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