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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11浏览: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适用于1996年1月1日后未领出生医学证明者)

办理前需准备的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由产妇分娩后住院科室发放);

2.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内地居民(含军人)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通行证;

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3.如办理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4.复印要求: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正反面

办理出生证

办理人携带以上资料至本院门诊三楼出生证办理处,经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符合条件者给予办理。

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7—82969861(周一至周10:00-12:00)

投诉电话:0757—82340960

办理地点:门诊三楼出生证办理处

2、新生儿姓名:

新生儿姓名应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可在本院网站上查找参阅),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

新生儿姓名一经打印,不予更改。

3、若提供的父母有效身份证件与病历、首次签发登记表信息不一致,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进行亲子鉴定方可办理。

4、若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请及时向产妇分娩后住院科室申请补发(凭宝宝手册及父母身份证原件)。

5、《出生医学证明》不得擅自涂改、剪切副页、过塑,否则证件作废、无效。

6、《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母亲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领取。

首次办理出生证流程

1. 阅读《出生医学办理卡》,检查核对资料

2. 到门诊3楼出生证办理处取号,等候叫号

3. 到①号窗提交资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4. 填写领证人栏信息并签名,到②号窗口等候,核对电脑资料

5. 打印出生证

遗失补办出生证流程

1. 门诊三楼出生证办理处填写《补办申请表》

2. 递交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 门诊三楼收费处缴取代办服务

4. 2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除外):a快递:24小时快递到家 b自取:门诊三楼出生证办理处自取资料

a和b(携带我院提供的资料,并带上父母双方户口本(小孩已入户,需含小孩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和遗失证明到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补办出生证.(禅城区中心医院内)电话:0757-82778215)

错误矫正换发出生证流程

1 门诊3楼出生证办理处取号,等候叫号

2 提交资料:

a、《出生医学证明》

b、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c、父母亲身份证、所入户口主页及父母亲一方户口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d、小孩已入户者,需复印小孩户口页。

3 后勤一楼信息科查资料

4 门诊3楼出生证办理处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5 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资料

6 确认签名后发放《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