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09浏览:
次
住院流程:
1、门诊挂号室挂号
2、相应诊室就诊
3、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持住院证、有效证件、住院压金)
4、接诊室建立病历(持记帐卡及押金凭据)
5、进入病区或急诊,住院
出院流程:
1、病区医师通知出院开出院医嘱
2、主班护士录入出院带药,核对项目,责任护士为患者做出院指导
3、主班护士执行出院医嘱
4、主班护士通知病人或家属,取回出院带药,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5、家属持有住院处盖公章的通知单回病房
6、主班护士打印清单,并办理退压金手续
7、责任护士恭送患者离开病房
参保患者住院流程
参合患者住院流程
住院需知:
市医保城镇职工办理住院需知
一、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享受医保待遇,冒名就医者,一经发现,上报医保中心,参保人将受到严厉惩处。
二、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必须于入院48小时内将《市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由于参保人个人原因入院48小时后办理医保登记的,按自费结清登卡前的住院费用,并从交卡之日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参保人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须于72小时内到医保中心备案。本次住院费用由参保人支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人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院,特殊情况需要离院的要由主管医生签字,要有离院原因、返院时间记录。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拒报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拒报全部住院费
五、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后,须转往外地诊疗的,需由廊坊市三甲医院出具《市医保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报医保中心备案,方可转院;确因急诊而无法及时办理的,需在72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
六、参保人因生育住院,需凭准生证到所在医保所领取《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审批表》,填写备案后,凭《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申请表》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七、参保人因外伤住院,请在入院后三日内去市医保所填表备案,凭外伤备案审批表到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住院登记。
八、参保人员由急诊转住院治疗的,急诊发生的相关费用需在本次住院治疗终结,出院后持急诊票据及此次住院医保住院结算收据到市医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九、患者住院终结,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和主管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并交到住院医保窗口。
十、七日后参保人持住院押金条到医保窗口结账,并持医疗保险医院住院结算收据到住院处办理结算。
十一、结清个人支付部分后,持住院结算收据回医保窗口取走医疗保险证、卡。
安次区城镇职工办理住院需知
一.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享受医保待遇,冒名就医者,一经发现,上报医保中心,参保人将受到严厉惩处。
二.参保人入院48小时内将《安次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由于参保人个人原因入院48小时内未登记的,按自费结清登卡前的住院费用,并从交卡之日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参保人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须于72小时内到安次医保中心备案。本次住院费用由参保人支付,出院后到安次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人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院,特殊情况需要离院的要由主管医生签字,并有离院原因、返院时间记录。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拒报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拒报全部住院费用。
五.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后,须转往外地诊疗的,需由廊坊市三甲医院出具《安次区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报安次医保中心备案,方可转院;确因急诊而无法及时办理的,需在72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
六.参保人因生育住院,需凭准生证到安次医保所领取《安次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审批表》。填写备案后,凭《安次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申请表》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七.外伤患者请在住院后三日内去医保所填表备案,先按自费患者结账,出院后持住院相关手续到安次医保所办理报销。
八.参保人员由急诊转住院治疗的,急诊发生的相关费用需在本次住院治疗终结,出院后持急诊相关票据及此次住院医保住院结算收据到安次医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九.患者住院终结,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和主管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一并交到住院医保窗口。
十.七日后参保人持住院押金条到医保窗口结账,并持医疗保险医院住院结算收据到住院处办理结算。
十一.结清个人支付部分后,持住院结算收据回医保窗口取走医疗保险证、卡。
广阳区城镇职工办理住院需知
一、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享受医保待遇,冒名就医者,一经发现,上报医保中心,参保人将受到严厉惩处
二、参保人员入院48小时内将《广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由于参保人个人原因入院48小时后未登记的,按自费结清登卡前的住院费用,并从交卡之日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参保人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须于入院72小时内到广阳区医保中心备案。本次住院费用由参保人支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人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院,特殊情况需要离院的要由主管医生签字,并有离院原因、返院时间记录。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拒报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拒报全部住院费用。
五、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后,须转往外地诊疗的,需由廊坊市三甲医院出具《广阳区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报医保中心备案,方可转院;确因急诊而无法及时办理的,需在72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
六、参保人因生育住院,到广阳区医保所备案后,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七、外伤患者请在住院后三日内去医保所备案,先按自费患者结账,出院后持住院相关手续到广阳医保所办理报销。
八、参保人员由急诊转住院治疗的,急诊发生的相关费用需在本次住院治疗终结,出院后持急诊票据及此次住院医保住院结算收据到广阳医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九、患者住院终结,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及主管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一并交到住院医保窗口。
十、七日后参保人持住院押金条到医保窗口结账,并持医疗保险医院住院结算收据到住院处办理结算。
十一、结清个人支付部分后,持住院结算收据回医保窗口取走医疗保险证、卡。
开发区城镇职工办理住院需知
一、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享受医保待遇,冒名就医者,一经发现,上报医保中心,参保人将受到严厉惩处。
二、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必须于入院48小时内将《开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由参保人个人原因入院48小时后登记的,按自费结清登卡前的住院费用,并从交卡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人因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而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须于入院72小时内到开发区医保所备案。本次住院费用由参保人支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人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院,特殊情况需要离院的要由主管医生签字,并有离院原因、返院时间记录。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拒报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拒报全部住院费用。
五、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后,须转往外地诊疗的,需由廊坊市三甲医院出具《开发区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报开发区医保所备案,方可转院;确因急诊而无法及时办理的,需在72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
六、参保人因生育住院,需凭准生证到开发区医保所领取《开发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审批表》。填写备案后,凭《开发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申请表》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七、外伤、引产患者请在住院后三日内去开发区医保所填表备案,先按自费患者结算住院费用,出院后持住院相关手续到开发区医保所办理报销。
八、参保人员由急诊转住院治疗的,急诊发生的相关费用需在本次住院治疗终结,出院后持急诊票据及此次住院医保住院结算收据到开发区医保所办理报销手续。
九、患者住院终结,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及主管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一并交到住院医保窗口。
十、七日后参保人持住院押金条到医保窗口结账,并持医疗保险医院住院结算收据到住院处办理结算。
十一、结清个人支付部分后,持医保住院结算收据回医保窗口取走医疗保险证、卡。
安次新农合患者办理住院须知
一、住院登记
1.参合患者入院48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原件、合作医疗本、住院押金到新农合住院窗口办理登记。
2.生育患者另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引产患者不予报销。
3.宫外孕患者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外伤患者需提供事故原因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5.新生儿患者需提供母亲身份证、户口页、准生证、出生证的复印件。
6.住院期间患者不得擅自离院,并将户口本、身份证放于床头,以备检查。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扣发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不在床扣发全部住院补偿费。
二、出院办理
1.患者出院时,先到住院处办理结账,并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费用清单,主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一并交到新农合窗口办理补偿手续。
2. 由急诊转住院的,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出院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急诊首诊病历
(2)急诊收费收据
(3)药品处方
(4)门诊交费通知单
(5)治疗、材料费用明细清单
(6)化验、检查项目报告单
2、如患者涉及商业保险报销,需提交收费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证明章;保险公司分割单;原件留存证明。
3、外伤患者需另提供全病历。
三、费用补偿
1.材料交齐后14日,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合作医疗本到新农合窗口领新农合住院补偿单。
2.持补偿单到住院处领取补偿款。
3.领款后持有住院付款人签字盖章的补偿单到新农合窗口取走身份证,合作医疗本。
四、报销比例
可报费用起付线1000元,按60%报销。
广阳区新农合患者办理住院须知
一、住院登记
1.参合患者入院48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农合医疗卡、住院押金到新农合住院窗口办理登记。
2.生育患者另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引产患者不予报销。
3.宫外孕患者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未上环证明。
4.外伤患者需提供事故原因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5.新生儿患者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页、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
6.住院期间患者不得擅自离院,并将户口本、身份证放于床头,以备检查,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扣发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不在床扣发全部住院补偿款。
二、出院办理
1.患者出院时,先到住院处办理结账,并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费用清单,主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提交新农合窗口办理补偿手续。
2. 由急诊转住院的,急诊费用可以报住院当日费用,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急诊首诊病历、急诊收费收据、药品处方、门诊交费通知单
(2)治疗、材料费用明细清单、化验、检查项目报告单
(3)手足口重型患者需提供病历首页和出院小结。
2、如患者涉及商业保险报销,先报销商险,再持收费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证明章;保险公司分割单;原件留存证明到新农合窗口报销。
3、外伤患者需另提供全病历。
三、费用补偿
1.材料交齐后14日,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合作医疗补偿申请表到新农合窗口领新农合住院补偿单。
2.持补偿单到住院处领取补偿款。
3.领款后持有住院付款人签字盖章的补偿单到新农合窗口取走身份证,合作医疗卡。
四、报销比例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8%
注:住院期间未备案者,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55%
开发区新农合患者办理住院须知
一、住院登记
1.参合患者入院48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农合医疗卡、住院押金条到新农合住院窗口办理登记。
2.生育患者另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引产患者不予报销。
3.宫外孕患者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外伤患者需提供事故原因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5.新生儿患者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页、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
6.住院期间患者不得擅自离院,并将户口本、身份证放于床头,以备检查,我院将实地盘查,发现一次不在床,扣发当日补偿款,发现二次不在床扣发全部住院补偿款。
二、出院办理
1.患者出院时,先到住院处办理结账,并在所在住院科室护理站打印费用清单,主治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一并交新农合窗口办理补偿手续。
2. 急诊转住院,急诊费用可以报住院当日费用,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急诊首诊病历
(2)急诊收费收据,收据姓名不得更改,否则不与报销
(3)药品处方、门诊交费通知单
(4)治疗、材料费用明细清单
(5)化验、检查项目报告单
2、如患者涉及商业保险报销,先报商险,再持收费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证明章,保险公司分割单,原件留存证明等资料到新农合窗口办理新农合补偿。
3、外伤患者需另提供全病历。
三、费用补偿
1.材料交齐后14日,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到新农合窗口领新农合住院补偿单。
2.持补偿单到住院处领取补偿款。
3.领款后持有住院付款人签字盖章的补偿单到新农合窗口取走身份证,合作医疗卡。
四、报销比例
起付线2000元,一般疾病报销比例45%,外伤报销比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