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就医指南 > 文章内容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温馨提示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9浏览:

1 复印病历,明细打印,病历邮寄,请北行至住院药房西边病案室。电话:2078979

2 医保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提前出示医保卡,如超24小时请到医保核算办理医保手续。

3 为了保证您的现金安全,刷银行卡的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将如款存入您的原银行卡中,不予退现金。

4 为了避免出院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慎重银行信用卡。

新农合住院患者须知

1 各县市新农合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请携带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与入院72小时内到护士站办理农合登记手续,如漏登则不能报销。

2 入院患者请在3天内向护士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需要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请您住院3天内持我院诊断证明(向医生索取)、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村委会证明到当地农合中心办理转诊手续。

注:沧县、运河区、新华区、黄骅患者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参合农民出院后报销所需材料

1 合作医疗证

2 村委会证明

3 诊断证明(主管医师开具)

4 住院统一收费票据(住院处办理)

5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 病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黄骅、渤海新区需要2份)

7 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黄骅、渤海新区需要2份,无身份证患者请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8 转诊证明(沧县、运河区、新华区、黄骅除外)

9 信息确认表(青县、河间、泊头患者出院后找主管医师索取)

10 新生儿、产科病人需要婴儿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