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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二医院温馨提示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8浏览:

军人就诊须知

1.   军人挂号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军人保障卡、军官证(士官证)等有效证件挂号,没有军人保障卡的同志,请您登记您的身份证号

2.   请周一至周六在门诊五楼军人诊区挂号就诊,节假日到门诊一楼大厅一号窗口办理就诊手续,下班时间请到急诊科挂号就诊。


       化验须知

       1.  化验血常规三分类在窗口采血

        2.   取尿杯、便盒在尿便常规窗口。

        3.   标本留取后,请将标本连同化验单一同放在标本放置处。

        4.   血、尿、便检验结果,半小时后在大厅自动取单机扫描打印

        5.    标本请不要用纸包

    

取药须知

一、     患者请持医生处方先到门诊收费处划价、交费后,再到药房取药。

二、     患者取药时请出示处方及交费凭证。拿到药品后,请按照药品清单当面核对,和对内容包括:药品品种、数量、有效期及包装有无破损,离开窗口后出现上述问题不予退换。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因此,如处方由于书写不清、缺项等情况而不能取药时,请患者直接与医生联系修改。

四、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五、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退药时,须经医生写明退药原因,并经门诊部盖章同意后,持药品、药品清单及收据到门诊药房办理退要手续。退药请在三天内办理。口服药品、低温保存的生物制剂及包装已开封或破损的药品概不退换。


用药须知

  1.    患者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您对哪些药物过敏

  2.    请不要随便服用您并不需要的药物,不要因为“症状很相似”就服用他人的药物,也不要把您的药物随便给他人服用。

  3.    您应该知道所服用药物的剂量、用法、注意事项,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咨询医师。

  4.    怀孕或哺乳期间,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5.    服药时最好站着过坐着,不要躺着。服用混悬液时,每次用前应摇匀

  6.    已经变色,潮解,发霉,过期的药物不能使用。

  7.    所有药物应妥善保存,以免小孩误服中毒


各位病原及陪同家属

您们好!欢迎您来二五二医院急诊科就诊,在我们及时为您尽快解除疾苦的同时,为了您后续各种报销事宜得到顺利承办,提醒您保存好以下医疗资料:

1急诊医生为您开具的综合申请单(含放射费、化验费、超声检查费等明细);

2取药时药房司药为您提供的药费小清单

3、接诊医生为您提供的医疗文书(急诊病历、诊断证明、留观小结)。

祝您早日康复!

         急诊科全体医务人员联系电话:205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