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就医指南 > 文章内容

开滦总医院定点医院住院流程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7浏览:

参保职工患病经门诊医生检查,需住院治疗的,凭医保卡、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办理住院手续时,先预交一定的押金,押金包括起付标准额(按医院的级别三级甲等、二级甲等、一级甲等分别收600元、500元、400元),根据病情预计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的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使用的乙类药品先自付5%,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先自付20%,以后按在职人员15%,退休人员自付12%的标准自付,出院结算时,参保患者与医院结清应自付的费用,统筹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与参保患者个人无关。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未持医保卡、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