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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门诊药事服务基本知识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4浏览:

门诊药事服务基本知识

1、药房位置

药房

地点

工作时间

取药类别

门诊药房

一楼门诊大厅西北侧

周一至周五8:00-17:30

周六日及节假日8:00-17:00

西药、中成药

急诊药房

急诊大厅

周一至周五00:00-24:00

急诊用西药、中成药

中草药房

门诊三层连接廊西侧

周一至周五8:00-17:00

周六日及节假日8:00-17:00

中草药、代煎汤剂

注意事项:

1、电子膜及关节腔注射药物请到门诊楼二层西北角门诊换药室领取。

2、周六日及节假日无特殊情况请到门诊药房取药。如有特殊药品需求可请急诊护士站通知门诊工作人员。

2、取药流程

(1)门诊取药流程:

1、京医通患者:医生开具处方后,可选择至门诊收费处缴费,若京医通卡中预存有余额,可选择至门诊药房直接缴费取药,如卡中无余额需至门诊收费处京医通缴费窗口储值收费。

2、非京医通患者:医生开具处方后,至收费处进行缴费(门诊楼一层至三层均有收费处,全年均开放),缴费后,需持盖章的处方至门诊药房取药,取药后请在窗口及时按底方清点药品,如有疑问及时向药师咨询。

(2)急诊取药流程:

医生开具处方后,先至急诊收费处缴费,缴费后持盖章的处方至急诊药房取药。取药后请按底方清点药品。周六日及节假日请咨询护士后再行至急诊药房或门诊药房取药。

(3)急诊留观取药流程:

医生开具处方后,直接至急诊药房取药。需注意,留观患者药品数量一般较多,建议向留观护士领取取药专用容器后,持药筐至急诊药房取药。

周六日及节假日请咨询护士后再至急诊药房或门诊药房取药。

(4)儿科取药流程:

儿科为24小时科室,其取药时段如下:

1、8:00-17:00开具的处方需在门诊收费处缴费并于门诊药房取药。

2、17:00-次日8:00开具的处方,需在急诊收费处缴费并于急诊药房取药。

3、临界在早上8:00以及下午17: 00左右,上、下班时间的处方,建议咨询开方医师后,再进行缴费及取药。

(5)中草药取药流程:

医生开具处方后,需至收费处缴费(中医科及皮科所在三层即有收费处,可直接进行缴费,其他缴费方案参见门诊患者取药流程),缴费后持盖章的处方至三层连接廊西侧中草药房。由于草药需要临时调配,请耐心等待。

(6)中草药代煎流程:

患者领取中草药如需要代煎,请在交方时向药师说明。

由于代煎中药时间较长,上午8:00-10:30交方者下午可取药,10:30以后交方者需次日取药。

3、用药安全注意事项

(1)用药安全五部曲

第一,告诉医生病情,讲清楚、说明白;

第二,到药房取药时,看清楚、问明白;

第三,回到家服药时,分清药品、遵照医嘱;

第四,放置药品时,标示清楚、储存正确;

第五,有疑问时,看病看医生,问药找药师;

(2)请遵医嘱服药。底方单上有服药说明,包括:单次用量、用法、途径。如有不明请向药师咨询。

(3)处方当日有效。请持当日处方缴费后取药,由于信息系统缘因,过期处方单会造成无法取药情况出现。

(4)请在窗口清点药品。患者取药后,建议在窗口按底方进行药品清点,药品一经取走,概不退换。

(5)自备方便袋。因医院内部规定,我院药房(包括:门诊中西药房、急诊药房、中草药房等)不提供塑料袋或其他购物袋,建议取药患者自备。尤其建议于干部综合科、心内科、中医科就诊的患者以及输液的患者自备方便袋,或取药前到小卖部(一层连接廊西侧)购买。

(6)需冷藏药品的管理。需要冷藏(2-8℃)的药品,包括胰岛素类、部分注射剂等,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该类药品取药离开窗口后,不予退换。建议患者取药前仔细核对处方条目。

温馨提示:请调整好时间取药。由于每日上午10:00-11:00及下午15:30-16:30为取药高峰时段,建议患者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取药时间。且药房不提供药品暂存服务。

4、合理用药十大目标

(1)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输液不是万能的治疗方法,输液的过程也是对人体伤害的过程。药物不是食物,中国古话有云“是药三分毒”,除少数药物外,绝大多数药物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对人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病情允许的条件下,应遵循不过量用药、不过长时间用药、优选口服等原则。

(3)买药要到合法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购买药品一定要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及药店,非法的医院及药店出售的药品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无法挽回。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品有OTC标识)。其中处方药物需通过具有职业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师开具的凭证购买。

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简称OTC药。这些药物大都用于多发病常见病的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头痛、发热等。为了保证人民健康,我国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中标注了警示语,明确规定药物的使用时间、疗程,并强调指出“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我国非处方药又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红色OTC标识)和乙类非处方药(绿色OTC标识)。甲类OTC需要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除了可以在药店出售外,还可以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

(4)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

服药前,建议详细阅读说明书内容,着重关注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及药物间相互作用,尤其对有黑框警示的部分应重点阅读。如服药期间发生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5)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6)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

(7)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8)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误服、误用。

药品保存时要注意有效期限,打开包装的药品有效期限会一定程度上缩短。并注意药品保存的基本原则是密闭、避光、防潮。应避免将药品存放在阳光直晒处,更不要放在汽车里。在保存药品的原则中,保持干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有些药品包装内有棉球或者干燥剂,开封后,应该把它们丢弃,否则它们会吸附水汽,更容易使药品潮湿变质。部分药品需要低温(2-8℃)、防冻保存,应注意保存环境。

药品储存时不应拆掉外包装,建议内科外科用药分开存放。

药品储藏的位置应为儿童及精神异常者不易碰触的地点,应避免儿童或精神异常者擅自单独接触药品。

已打开包装的药品建议单独存放,并注明标识。

眼科用药打开使用30天后应直接丢弃,不能再用。

口服液及糖浆类药物打开包装一周后不建议继续服用。

胰岛素类药品不能高温、暴晒或冷冻,不妥善的储存会导致药品变性,丧失治疗效果并对人体产生不可预计的伤害。

(9)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10)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不可盲从各类广告及宣传。当身体不适时,建议及时就诊,并遵医嘱服用药品治疗。


5、药师提醒

(1)抗菌药物的选择不是级别越高越好,也不是越贵越好。

抗菌药物根据其分类不同,对不同的细菌有着明确的药理作用,用药时应根据感染的部位、程度、致病菌以及患者的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选用合理的药物、有针对性疗效的药物,不应盲目使用高级别、广谱、昂贵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不是种类越多越好。

感染治疗过程中,不是选择多个品种的抗菌药物同时治疗就能提高疗效,不同的抗菌药物在治疗过程中并不会因叠加而使治疗效果凸显,只有目的性明确的治疗,才能够更好的控制病情。盲目的使用多种抗菌药物不会提高疗效,反而会造成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对人体的伤害增加。

(3)不是所有的感冒都需要加抗菌药物。

感冒的原因多种多样,只有少数因细菌引起的感冒,使用抗菌药物时才会有效。病毒引起的感冒不会因服用抗菌药物而促进痊愈。

(4)抗菌药物不能随意开。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的规定和要求,对抗菌药物使用有着明确的严格标准,不能因为主观臆断就随意使用抗菌药物,也不能仅凭患者意愿开具抗菌药物。在开具抗菌药物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真实情况及相关检查等综合判断使用。

(5)抗菌药物不能预防感染

抗菌药物不能提高人体的免疫机制,无法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感染存在时通过杀菌或抑菌的方式控制感染的进一步发展

(6)服药疗程不能靠自我感觉。

当患者感觉自己疾病明显好转时就停止服用抗菌药物(其他药物也存在自主停药的情况),是现在存在的普遍现象。当病情慢慢好转时,就立即停药,可能会导致细菌得以喘息,再次繁殖,并大大增加产生耐药菌的可能。因此,不应凭借自我感觉盲目停止服用药物,建议遵循医师的医嘱按时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