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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门诊收费票据中的相关内容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4浏览:

解读北京市门诊收费票据中的相关内容

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收费票据中有如下内容:

自负一

门诊大额支付 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 起付金额

退休补充支付 累计医保内范围金额 超封顶金额

残军补助支付 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 自负二

单位补充险(原公疗)支付 个人账户余额 自费

基金支付 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支付金额

门诊大额支付:

超门诊封顶线部分,减去自负二和自费费用,按比例报销金额;

退休补充支付:

退休人员按70岁以上或以下,超封顶线部分,按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保险的金额;

残军补助支付:

享受残疾军人等级以上的报销比例金额;

单位补充险(原公疗):

原公费医疗人员,该为医保后,超门诊封顶线后,按二次报销比例报销的金额;

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

本次就诊发生的总费用,减去自负二和自费金额后的数值;

累计医保内范围金额:

一年度内,历次就诊发生的费用,减去自负二和自费金额后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金额累计总数;

年度内门诊大额累计:

一年度内,历次门诊大额支付金额的累计总和,大额累计一年内不超过2万元。超2万元后,医保不报销。

个人账户余额和个人账户支付:

本人医保银行账户金额,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后的数据显示;

自负一:

本次就诊医保范围内金额,个人按比例自负部分的金额;

自负二:

本次就诊中,药品和检查明细中,标注部分自负药品10%,检查部分自负(8%),数据的累计值;

基金支付:

本次就诊费用中门诊大额支付和退休补充支付金额累计。即本次门诊就诊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费用累计。

个人支付金额:

本次就诊费用中,自付一、自付二、自费费用累计。即本次就诊,个人缴费金额的总和。

简单计算: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个人报销比例+补充支付比例)=基金支付金额;

本次就诊总费用—基金支付费用=个人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