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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就诊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3浏览:

就诊须知

 

1.非感染性患者请在本厅就诊。普通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在本厅一层,口腔科、皮肤性病科、泌尿科在二层,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在三层。

2.感染性患者(肝病、肠道、呼吸道患者)请在门诊楼中厅和东厅就诊。

3.挂号费:普通号5元、副主任医师号7元、主任医师号9元、专家号14元,号挂出后,原则上不予退换。

4.挂号时请在门诊手册上准确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北京医保患者请出示社保卡,并向医生申请说明情况。复诊时请携带门诊手册及社保卡。

5.做化验检查的患者,由门诊医生申请后,持门诊手册到收费处交费,凭“抽血条”和“门诊手册”到抽血室抽血。

6. 军队肝病患者在东区四层军人诊区就诊,节假日在急诊就诊。

7. 地方肝病患者就诊,专家门诊在中区二层东厅,普通门诊在二层大厅,特需门诊在东区四层。

8. 肝病急诊、肠道门诊及呼吸道门诊患者在东区一层就诊。

9. 非感染性患者在门诊楼西区普通门诊就诊。

10. 专家门诊实行预约就诊,请您按照挂号条上专家诊室号和预约时间就诊。如错过预约时间,经专家同意,可安排在最后时间就诊。

11.公费及医保患者就诊时请向医生说明,避免因使用规定目录外药品而发生报销问题。


挂号须知


1. 军队患者在东区四层军人门诊挂号,节假日和急诊在急诊部挂号。挂号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军人保障卡及转诊介绍信。

2. 地方普通患者在一层大厅挂号室挂号,急诊、肠道门诊及呼吸道门诊患者在急诊室挂号。

3. 非感染病患者在一层西区综合门诊挂号。

4. 挂号时须出示患者身份证或填写患者信息登记表。挂专家号须出示有效证件。

5. 北京医保患者须出示《医保手册》或社保卡。

6. 挂号费:普通号5元,急诊号5元,副主任医师号7元,主任医师号9元,知名专家号14~60元。

7. 专家号当次有效,普通号当日有效,逾期需重新挂号。

8. 号挂出后,原则上不予退换。

9. 网络预约http://www.bjguahao.gov.cn            

预约电话010-114(服务时间8:00-21:00)

10. 请实名制预约,预约成功后,请在就诊当日持患者有效证件到挂号窗口取号。取号截止时间:上午10:00,下午15:00. 

11. 如专家号已挂完,可到东区四层特需门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