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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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保门诊大病医疗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疗、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
二、个保门诊大病医疗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疗、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
三、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暂定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手术日)或确认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满后,因病情需继续进行化疗、放疗的,必须由经治医师在就医记录册上详细说明理由,并办理续办申请手续,予酌情延长到二年,中医大病延长到五年。
四、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申请:初次确认大病的病理报告或出院小结;若有转移或复发,请带好转移或复发的病理及相关检查资料,先由病人本人到相关门诊诊治后由医生申请,必须在就医记录册上详细记录大病治疗的方案和内容后再办理大病医保。
五、申请人凭本人社会卡(医疗保险专用),身份证及《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到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六、再次挂号时须出示大病医保申请单、就医记录册和医保卡
七、办理地点:就诊记录册反面各区医保事务中心。
八、有关医保政策咨询可致电962218(上海市医疗保险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