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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麻醉病史记录册办理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9浏览: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麻醉病史记录册办理须知

1.提供资料:

①用于办理“麻醉病史记录册”的诊断证明及疾病证明单;

②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亲属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2. 流程:

预检→挂号→相关科室就诊→医师开具“疾病证明单”(疾病证明单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应填写患者姓名、来院就诊日期,并在病情及诊断栏内填写疾病诊断、疼痛程度、使用药品、剂量、用法,有清晰的医师签名与盖章) →护士站护士加盖科室章→备齐资料→2楼门诊接待室办卡。

3.重要提示:

①麻醉药品仅供患者镇痛使用,其他一切用作它用或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②若违反有关规定,患者、“记录册”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③记录册有效期为三个月,到期需继续使用,应按照以上1和2要求到发册单位更换新册。

备注:取药时请携带患者及取药人身份证;使用注射剂或贴剂者,再次取药时必须交回安瓿或用过的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