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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中医院病案资料复印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4浏览:

银川市中医院病案资料复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凡需在本院申请复印(复制)病历者,请在结账十天后前来办理,并按照如下所示提供身份证明和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

必须持有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

身份证(户口薄)

患者代理人

身份证、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死亡患者近亲属

身份证、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死亡患者近亲代

代理人

身份证、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代理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

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公安、司法机关执行人员

身份证、工作证、采集证据时的法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