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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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眼科门诊挂号流程及候诊须知
一、挂号前指南
挂号就诊前,患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①现场咨询:门急诊综合大楼三楼、六楼、七楼导诊分诊台咨询;
②电话咨询:致电预约中心0871-65156650转3131或2631咨询,之后再根据分诊情况挂相应号源就诊。
目的是帮助部分不清楚所患眼疾需挂何种号源的患者,以便得到便捷、快速的就诊途径。
二、挂号前温馨提示
(一)平时周六、周日眼科门诊的专家和普通挂号均有号源限制。
(二)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周六、周日连休期间,无专家号源,普通挂号有号源限制。
(三)若遇调休,需要周六或周日正常上班期间,无专家专科号,每天普通挂号号源不限。
备注;具体挂号请以当天信息为准
三、预约的方式
1、医院电话预约:可拨打我院电话0871-65156650转3131或2631预约。
2、电信114预约:可拨打电话0871-114预约。
3、现场预约:可直接到我院预约诊疗服务中心现场预约(门急诊综合楼三楼大厅,如有变更,以医院通知为准)。
4、诊间预约:部分科室开展诊间预约。
共四种方式受理。我院所有号源实行全预约(由于寒暑假期间儿童眼科患者众多,寒暑假期间儿童眼科号源必须提前预约成功后,方能就诊)。
四、预约的时间及安排
1、我院接听电话预约及受理现场预约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7:30;
周末及节假日:08:00—11:45, 14:00—17:30。
2、拨打114电话预约的时间:全天24小时(周一至周日)。
3、预约请提前1—7天。每天16:00以后,不再预约次日号源。
4、分时段预约:为合理分流就诊患者,缩短您就诊等候时间,我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现将全天预约号源暂划分为4个取号时段,上午为:07:30—09:00,09:00—10:00,下午为:13:30—14:30,14:30—15:30(如有变更,以医院通知为准)。
5、预约的要求:预约实行实名制,预约者需提供患者或家属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和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一个证件只能预约一个号。
6、预约成功后的取号时间:预约在各时段取号的患者,只能在对应的时段内到我院门急诊综合楼各楼层挂号收费窗口取号,提前或延后将无法取到号源。取号时需提供预约时所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取到号的患者即可到各诊区分诊台进行分诊排序,根据预约就诊时间,优先安排就诊。
五、预约挂号费用
按云南省物价收费标准,电话预约每个预约号除挂号费外加收计算机预约挂号费人民币贰元伍角(¥2.50元),现场预约及诊间复诊预约只收取挂号费。
六、更改或撤销预约
1、改号、消号:患者如需更改或取消预约号,须在就诊前一天办理。如您是通过医院预约电话或到医院现场预约的,您可拨打我院电话0871-65156650转3131或转2631办理,也可直接到我院预约诊疗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通过电信114预约的患者请拨打114办理。
2、患者爽约:为了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请您不要无故爽约,如您不能如约来院就诊,请提早通知我院为您取消预约。如三次爽约将记入低信誉度名单,并将取消该患者半年预约资格。
3、医师停诊:我院医师因工作等原因,可能会临时停诊。患者自预约成功后至就诊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若已约专家停诊,我们将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您该号源取消,并为您办理改期预约或更换其他医师就诊;若因通信不畅无法联系,我院将不再单独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患者个人自行负责。我院不承担其它任何因停诊造成的连带责任。
凡是完成预约挂号的患者,医院将视作已认同预约挂号的规定,并接受预约挂号相关工作的管理。
七、门诊候诊须知
1. 当日挂号当日有效,隔日复诊需重新挂号,就诊时需携带我院医疗就诊条形码或就诊卡、云南省通用门(急)诊病历本。
2. 进入候诊区请将挂号单交给分诊护士,听从护士的安排,静候叫号,请勿喧哗,不得随意进入诊室;未设分诊台的诊室,请交给接诊医生,医生根据电脑顺序号安排就诊。
3. 我科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就诊,请在预约时间段内挂号,并在时段内到各楼层分诊台报到,按每时段顺序号就诊。如已过号请听从分诊护士安排,顺序第三位就诊。加号患者在分时段预约挂号的患者后就诊,听从分诊护士安排,按加号顺序就诊,预约患者就诊优先。
4. 分诊护士有权根据患者病情,安排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
5. 70岁及以上老年人、军人、教师和残疾人士等,分诊护士可根据病情安排优先就诊。
6. 本次就诊期间需做检查化验等暂离开的患者,检查结果出来需续诊的患者(诊断、治疗、开药等),请持检查结果先到分诊台报到,听从分诊护士安排续诊。
7. 小孩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就诊时,允许一人陪同进入诊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诊室。
8. 患者在就诊期间,如遇医生参加医院急会诊,请耐心等待,为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9. 发热患者,经分诊护士预检分诊后,根据病情安排到相关科室就诊。
10. 当您在就诊过程中,需要轮椅、担架等或需要帮助时,请告知分诊护士,我们会尽可能为您提供合理帮助。
11. 请看管好您的小孩,需监护的老人和您的财物,注意安全。
12. 请勿乱扔垃圾,保持候诊区域整洁,医用垃圾(如棉签、胶布、敷贴等)请投入专用的黄色医用垃圾箱;请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需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