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就医指南 > 文章内容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眼科相关检查项目注意事项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4浏览: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眼科相关检查项目注意事项

眼科相关检查项目注意事项

     患者就诊后,根据病情和症状的不同,医生会开具相应的辅助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明确诊断。患者凭借医生开具的检查单据到相应的检查室进行检查,若找不到检查室位置,可向导医和医生咨询;在检查高峰期,会遇到排队的情况,需要患者的耐心等待,我们会根据先后顺序依次检查。检查完毕后,等待1-10分钟(检查项目不同)即可拿到检查结果,待所有需要检查的项目做完后,患者须拿着结果返回接诊医生诊室,等待进一步诊治。当患者需要进行眼科特殊检查时,需要进行预约安排,可能会造成患者就诊当天无法完成检查的情况。


专科检查项目楼层分布


眼科特殊检查项目:

1、视觉电生理检查(ERG):检查前需对患者进行散瞳,散瞳后患者视近模糊、畏光,属于正常现象,需要6-8小时瞳孔缩小后即可恢复,建议家属陪同。

2、电脑视野检查、视觉诱发电位检查(VEP):散瞳会直接导致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故检查前患者不能散瞳。如已散瞳又需要进行以上检查的患者,需等瞳孔缩小后再行检查。

3、荧光造影检查(FFA)、吲哚青绿造影检查(ICGA):造影检查的目的是通过静脉注射相应药物,用仪器观察动态活体眼脉络膜视网膜大血管至毛细血管水平的生理与病理情况,对眼底病的诊断、指导激光治疗及预测预后等方面帮助极大。但由于注射药物后将有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

(1)于注射30秒-40秒后, 常见患者会出现恶心,甚至呕吐现象。

(2)有少数患者,出现荨麻疹、神经血管性水肿、瘙痒、眩晕、支气管痉挛、哮喘等症状。

(3)有极少数患者,会出现休克样改变,心肌梗塞死亡等。

因此,患者在做造影检查前需先进行心电图、血压、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胸片检查,待检查结果正常后才可进行造影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