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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门诊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52浏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门诊须知

一.来院就诊请出示本人就诊卡,无卡者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以确保您的就诊信息真实性、准确,以免在报销时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请妥善保管预交金收、退凭据以便结算和退款。


三.POS机充值不能办理退现金业务。刷银行卡缴费患者离院时如有余款,请在结算时务必携带该银行卡及POS卡单。


四.门诊预交金只能在门诊就诊使用,不能转为住院费用。


五.门诊收费处在一楼至三楼均设有服务窗口;收费(现金、医保),打印发票、清单等业务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多存钱少跑路 凭票据 剩余钱 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