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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区县医保病人就医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49浏览:

区县医保病人就医须知

(一)必带证件

转诊介绍信或医保证(卡)(以便核实身份)

(二)入院手续

  医生开具住院证后带上转诊介绍信或您的医保证(卡)复印件→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三)出院手续(新病房大楼一楼)

  凭出院证到出院处办理结账手续→转诊介绍信、住院总清单、发票、各项申请表、出院证到出院结账处医保窗口审核并盖章→回当地区医保机构。

(四)报销注意事项:

1、请向您的主管医生说明费用类别(区县医保),尽可能使用医保范围内药品及诊疗项目。

2、病员需做超范围检查、治疗和自费药品时,本人须同意签字后再执行。

(1)单项检查超过500元,由经管医生填写《公费医疗享受人员施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项目申请单》一式两份,科主任签字,医保审核盖章(出院处)。

(2)药品最小单位(1丸、1片、1针、1粒、1支)超过200元由经管医生填写《公费医疗享受人员使用进口药品、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申请表》一式两份,科主任签字,医保审核盖章(出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