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8:49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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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挂号后到相应科室按序就诊。
2、 神经内、外科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必须持记载有相关疾病的原始病历或我院出院证明,方可办理。
3、 精神科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必须持单位或街道正规介绍信,说明理由,并由本人或监护人方可办理。
备注:需明确诊断的病人方可开具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