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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妇幼保健院门诊药房取药须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6-29 08:45浏览: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门诊药房取药须知

尊敬的病员朋友:

您好!为了节省您取药的等候时间,维护药房正常次序,确保用药安全,请注意一下几点:

1、取药前请到收费处凭就诊卡交费,然后到门诊药房取药,急诊处方优先取药;

2、取药时请将处方、就诊卡及交费发票交给工作人员;

3、取药后,请仔细核对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并按医师交待的有关注意事项或药品说明书来使用;

4、取药后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医师咨询或与我们联系;

5、为保障您及家人的用药安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谢谢合作!

 


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

一、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不合理用药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二、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三、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四、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如有疑问要及时咨询药师或医生。

五、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六、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要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八、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防止因存放不当导致药物变质或失效;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接触,一旦误服、误用,及时携带药品及包装就医。

九、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地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用药问题,可挂药物咨询门诊

药物咨询门诊服务内容:

1.对准妈妈们、儿童常见疾病用药的指导;

2.对准妈妈们、儿童服用了禁用、忌服、慎用的药物和服药品种多的情况;

3.对准妈妈们、儿童需要了解正确使用药物注意事项的情况;

4.对准妈妈们、儿童服用药物后出现不适症状的情况;

5.准备怀孕,服用了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的情况;

6.建卡前,服用了药物的准妈妈们;

7.哺乳期间,妈妈们用药后喂奶对宝宝有影响的情况

8.其他用药安全、合理的问题。

坐诊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药剂科门诊药房(1号楼一楼)/028-6597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