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
1.住院期间着病号服,病区内禁止穿响底鞋,可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
2.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检查、治疗和护理。
3.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到医院外区域活动,上午及治疗查房时间,除遵医嘱到有关科室检查治疗外请不要离开病房,有特殊情况者,请与科主任与经治医师联系。
4.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不要擅自进入其他病区、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等办公场所,不得翻阅医疗文书的资料,不得私自到院外求医购药或邀请院外医师到病房为个人诊治。
5.为了您有一个舒适的环境,请协助我们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床头桌上只能摆放水杯、药杯,地面只能摆放拖鞋,物品较多的病人请交给家属带回。
6.病房内禁止吸烟、喝酒、大声喧哗及随地吐痰,污物请放入污物袋。水、便池内不得倒垃圾,病室内的窗台上、暖气上、床拦上、输液架上禁止挂放物品。
7.请爱护病区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要移动桌椅、床上用品、暖瓶等物,节约用水、用电。
8.病区内禁止使用自带任何电器,如有公物损坏需按价赔偿。
9.当病房内使用空调时,请不要打开门窗,如果您感到空调的温度不适,请您找护士小姐帮您调试。
10.请您入院时,按医院规定交够住院押金,当您的住院押金因治疗需要而即将用完时,我们的医护人员会及时通知您补充押金,请您给予配合,以免影响您进一步的治疗。
11.地方医保、公费医疗、平安人寿保险的患者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使用自费药品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要签订自费协议书或部分自费协议书。
12.免费或部分免费患者如果使用自费药品,要交足押金,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13.未经医生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外购药物,以免发生不良反应,影响您的治疗。
14.如果您对医护人员的工作有不满意之处,可直接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提出,或将情况反映投入意见箱。
15.当您的身体康复需要出院时,医生会根据您的身体情况,为您办理出院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