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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就诊指南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3-05 12:11浏览:

 门诊时间

  门诊开诊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00—12:00时
            下午2:30— 5:30时
  挂号时间:
    上午7:30—11:30时
    下午2:00— 5:00时


 
  节假日开诊时间另定
 
  就诊所应携带的物品

  身份证或护照(外国公民);
  公费医疗诊疗证及记账单;
  医疗保险卡;
  门诊病历;
  以往化验、检查结果;
  医院诊疗卡(第一次就诊时,医院将会为你办理)。
 
  门诊须知

  挂号程序
    请您到挂号处,出示医院诊疗卡挂号,并领取处方。如果您是第一次来本院就诊,请办理医院诊疗卡,这不但能加速登记程序,还可以减短等候时间,另外还要购买一本门诊病历。
 
  候诊程序
    挂号完毕,请到您需要诊疗的专科坐下候诊。轮到您就诊时,护士会通知您。本院医生会尽快为您诊病。有少数看专家门诊的患者可能需要等较长时间,这是因为轮候的病人太多,请您能谅解。
 
  诊后程序
    就诊后,请前往计价收费处,您可选用现金、信用卡、医疗保险卡、银行支票或公费医疗证帐单结算您的医疗费用。交费后,需要取药的病人,可根据门诊收据提示到指定的药房窗口前大厅坐下等候,轮到您时,电子屏幕会显示您的名字,请持处方领取药物。
 
  社保病人须知

  挂号时,请您出示医疗保险卡和病历,领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到您需要诊疗的科室就诊。
 
  就诊完毕,请您到计价收费处缴付费用,并出示医疗保险卡结帐,个人帐户资金不足,请您用现金、信用卡等其他付款方式补足。然后检查、治疗、取药。
 
  如果您要求到医院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主诊医师用医保专用处方开药,由各科门诊组长或本院主治以上医师审核签名,门诊办公室再审核、盖章后,您才可以外出配药。

 

  如果您在门(急)诊就医后需要入院治疗时,请您持入院通知书前往出入院处,出示医疗保险卡办理住院手续。
 
  门诊收费表

  普通挂号费+诊金 4元
  专家挂号费+诊金 7元
  普通出诊费 23元
  普通救护车出诊费 57元
  医务人员随救护车出诊费 34.5元
  担架员随救护车出诊费(每增加一层加收2元) 23元
  门诊病历本 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