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08-20 08:5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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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入院申请单,由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陪同患者,带好患者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到入院室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二、病员家属(法定监护人)填写:
1. 入院单
2. 入院申请单
3. 入院须知签字
4. 精神疾病患者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如为老年病人还须填写:老年病人住院监护人(家属)知情同意书签字。
三、交付住院押金
1. 在职医保押金:2600元
2. 退休医保押金:1600元
3. 自费病人押金:5600元
4. 个体医保押金:4100元(住院前凭住院单到医保局开通住院医保卡)
5. 儿童医疗互助基金:3100元(住院时带好上海市中小学婴幼儿互助基金住院证明单及各区医院证明转诊证明)。
6. 离休干部:出具就诊红卡、市医疗保健委员会同意住院单。
四、交付社保卡(必须交医疗保险金)
五、特需病房和老年病房因治疗管理需要及床位限制,需病房医生来筛选符合特需病房和老年病人管理和治疗病员。如不能及时入院,先登记,有床位后通知再来住院。
特需病房押金:四人间:10000元 单人间:20000元
六、手续办理办理完毕后,由入院室工作人员陪同病人及家属一起进入病室。
会客探视时间:
星期二至星期日 下午15:00 — 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