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08-20 07:3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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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急诊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普内科、普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胸外科、泌尿科、骨科、妇产科、眼科、五官科、小儿内科(16周岁以下)急诊;急诊观察室。
辅助科室:急诊挂号、收费、药房、化验、摄片、CT、心电图、B超。
二、 就诊流程:请参照《急诊就诊流程图》。
三、 就诊注意事项:
1. 为使每位急诊病人能及时的得到救治,请遵守上海市卫生局制定的《急诊就诊范围》规定。一般慢性疾病或复诊病人,请到门诊就诊治疗。
2. 急诊不得代诊、代配药。
3. 急诊处方量限1-3天,病假限1-3天。
4. 请认真填写门(急)诊病历册封面内容,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 就诊时应向医生如实反映病情,病情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医护人员,如已离院请随时就诊。
6. 须患者或家属签字的医疗事项:病危通知;手术;创伤性检查或治疗措施(如静脉穿刺置管、气管插管、胸腔穿刺等);特殊检查(如静脉造影、内窥镜检查);特殊治疗(如石膏固定);特殊或自费药品;自动离院;其他谈话记录。
7. 换药病员请至门诊就诊,换药时间:周一~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8. 请勿在急诊区域内大声喧哗、吸烟或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9. 其他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救护车接车程序:急诊预检台接到通知→由急诊1号护士(粉红色着装)到急诊大门口迎接→办理病人交接手续。注:如发现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并索取费用的情况,请予拒绝。如发生纠纷,请和保卫科或总值班联系,电话:58752345×2083、2077分机。
五、 急诊“绿色通道” :对于危重、特殊病人,享受优先挂号、诊治、化检检查、付费、取药、专人护送检查(摄片、CT、MRI)等服务,遇紧急情况,先救治,后挂号付费。
六、 医保问题:急诊病人享受住院医保范围仅限于急诊观察室病区,一般临时补液和留观补液病人均不属于住院医保范围。
七、 护理工问题:
1. 病人在院观察期间,如需请护理工陪护、照顾病人,请与当班护士长联系,切不可私自招用外来流窜人员(无证护理工),否则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2. 护理工陪护病人结束后,请家属到保卫科结账。有关护工的工作质量问题,请与保卫科联系。保卫科地址:综合楼6楼,电话:58752345×2083分机。
八、 服务指南:
1. 静脉补液、肌肉注射:一般急诊病人请到二楼门急诊输液中心(3号门楼梯上,或前广场电梯上),开放时间:上午8:00~晚上9:30,其余时间在急诊。
2. 借手推车、平车:请到预检台办理;借棉被、躺椅:请到借物中心办理。地址:后广场(发热门诊斜对面)。
3. 茶水供应:急诊大厅有茶水桶,一次性杯子可到医院小卖部或门口超市购买。
4. 饮食:我院营养科可以提供膳食服务。
5. 病人死亡后手续:请向预检台咨询和办理。
6. 如遇困难或需其他帮助,请和急诊护士长联系。
九、 财产安全问题:医院属公共场所,病员在医院就诊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