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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01 10:0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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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累积损失量
指补充发病后至补液时所损失的水和电解质量。(1)补液量:根据脱水严重程度而定。原则上轻度脱水补50ml/kg,中度脱水补50~100ml/kg,重度脱水补100~120ml/kg。实际应用时一般先按上述量的2/3量给予。
(2)补液成分: 根据脱水性质而定。一般而论,低渗性脱水补充高渗溶液,等渗性脱水补充等张溶液,高渗性脱水补充低渗溶液。若临床判断脱水性质有困难,可先按等渗性脱水处理。有条件者最好测血钠含量,以确定脱水性质。
(3)补液速度: 累积损失量应在开始输液的8~12小时内补足,重度脱水或有循环衰竭者,应首先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滴入以扩充血容量,改善血液循环及肾功能,一般用 2:1等张含钠液(2份生理盐水加1份1. 4%碳酸氢钠)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于30~60分钟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入。
二、补充继续损失量
指补液开始后,因呕吐腹泻等继续损失的液体量。应按实际损失量补充,但腹泻患儿的大便量较难准确计算,一般根据次数和量的多少大致估计,适当增减。补充继续损失量的液体种类,一般用l/3张~1/2张含钠液,于24小时内静脉缓慢滴入。
三、供给生理需要量
小儿每日生理需水量约为60~80ml/kg,钠、钾、氯各需1~2mmol/kg。这部分液体应尽量口服补充,口服有困难者,给予生理维持液(1/5张含钠液十0.15%氯化钾),于24小时内均匀滴入。
在实际补液中,要对上述三方面需要综合分析,混合使用。对腹泻等丢失液体引起脱水的补液量:一般轻度脱水约90-120ml/kg;中度脱水约120~150ml/kg;重度脱水约 150-180ml/kg。补液成分:等渗性脱水补1/2张含钠液;低渗性脱水补2/3张合钠液;高渗性脱水补1/3张含钠液,并补充钾,再根据治疗反应,随时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