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护理立法
一、护士的法律地位与法律依据[掌握内容] [重点内容]
(一)执业注册与执业考试制度
(二)护理质量标准
1.护理法规—有国家及政府制定
2.专业团体的规范标准—护理技能及操作规范
3.工作机构的有关要求—单位护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举证倒置与护士的法律责任[掌握内容][重点内容][难点内容]
(一)举证倒置----指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人否定其主张而承担责任的一种举证分配形式。
(二)护士的法律责任[掌握内容]
护士在执业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正确执行医嘱
----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遇紧急情况应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采取力所能及的紧急措施。* 在工作实践中----护士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 如果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则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
* 护士行为----造成病人严重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时,根据具体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处理及执行医嘱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对医嘱提出疑问时,护士应证实医嘱的准确性;
(2)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护士应及时通知医生,并根据专业知识记临床经验判断是否暂停医嘱;
(3)慎对口头医嘱及“必要时”医嘱;
2.执行独立性和合作性护理任务
3.护理记录--客观及时、准确、实施求是、清晰、完整
4.入院与出院
5.麻醉药品及其他药品的管理
(三)护生的法律责任 [了解内容]
三、护理工作中的违法与犯罪 [重点内容]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当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这种过失给病人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但并不严重,未构成法律上的损害,则属于失职,不构成犯罪。
例如:给药错误、热水袋烫伤等。
*** 因疏忽大意而使病人残疾或死亡,则属于医疗事故。
四、护士与病人之间的某些特殊的法律关系[熟悉内容][重点内容]
(一)知情同意
从法律的角度讲,病人在医院所接受的主要治疗必须在病人或家属全面了解情况,经过自身的判断,自愿表示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进行。
知情同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病人必须对所接受的诊断、治疗或护理完全知情,即了解其原因、方法、优点及缺点,可能出现的反应及副作用等;
2.同意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强迫病人同意或病人由于害怕报复而同意的均不属于知情同意;
3.病人或家属必须在完全清楚、有能力做出判断及决定的情况下同意的。
(二)病人死亡及有关问题
1.病人遗嘱的处理
2.安乐死--没有法律支持,属故意杀人罪
3.病人尸体处理及有关文件记录的书写
(三)护士与病人交往及保密问题—保密原则,尊重病人权利
(四)病人权利及有关法律问题
五、护理发展中法律问题及防范 [熟悉内容]
(一)护理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1.科学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护理范畴增大,角色改变2.护士角色及功能变化带来的法律问题
(1)社区保健护理:护士协助其他医务人员为服务对象确立问题时的准确性
(2)临床护理
(3)家庭保健护理:家庭护理相关法律不健全,护士自主性大,风险性更大
(二)护理发展中法律问题的防范
1.强化法制观念
2.规范护理行为
3.选择安全的工作环境
4.建立及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
5.促进信息的沟通
6.做好各种护理记录
7.参加职业保险。
重点:1.法律的概念、医疗卫生法规的概念
2.护士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
3.举证倒置及护士的法律责任
4.护理工作中的违法、护士与病人的特殊关系
思考题:世界上可以施行安乐死的国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