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护理医学 > 文章内容

基础护理学——第十三章 第一、二节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3-05 12:10浏览:

第十三章 护理专业中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一、法律的定义与分类
  (一)法律的定义---指调整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掌握内容][重点内容]
  (二)法律的分类[了解内容]
  二、法律的特征及作用[了解内容]
  二、法律的特征及作用[了解内容]
  (一)法律的特征
  1.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统一
  2.具有国家意志性
  3.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力及义务双向规定为内容
  5.普遍的约束性
  6.严格的程序性
  (二)法律的作用
  1.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及强制作用。
  2.法律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律的政治作用及法律的社会公共作用。
  三、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了解内容]
  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了解内容]
  五、法律关系[了解内容]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范围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及以权力和义务为主的内容。
  六、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了解内容]
  (一)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二)法与国家的关系
  (三)法与道德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的法律体系及医疗卫生法规
  一、中国的法律体系及立法程序[了解内容]
  二、医疗卫生法规[掌握内容] [重点内容]
 (一)医疗卫生法的概念----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医疗卫生法的特点
  1.以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力为宗旨
  2.调节手段多样化
  3.技术规范和法律相结合
  (三)医疗法律关系的构成
  法律关系的构成必须具备主体、客体、内容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要素。
  1.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指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体指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单位及个人。
  2.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及义务的指向对象,医疗卫生法律最高层次的主体是生命和健康,卫生法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在护理服务中,各种护理行为就是法律关系中客体的范畴。
  3.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内容]
  是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基础。
  (四)医疗卫生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医疗卫生违法行为----指个人、组织所实施的违反医疗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违反法律的性质来看,可分为医疗卫生行政违法、医疗卫生民事违法、医疗卫生刑事违法行为。
  (五)医疗事故及处理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法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的特征
  (1)责任主体必须是经过考核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
  (2)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了病人人身损害。
  (3)产生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包括病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由于病人病情异常或者别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人死亡、残疾、功能障碍。
  3.医疗事故分级
  根据对病人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重度残疾----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形。
  例如:植物人状态,临床判断不能恢复的昏迷。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人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例如:病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形等。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例如: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等情形。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了病人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例如: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的情形等。4.医疗事故的处理
  医疗机构应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应正确处理。
  (1)医疗事故报告
  (2)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3)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4)医疗事故的赔偿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