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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合并急性胆囊炎的治疗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3-05-11 09:09浏览:

妊娠合并急性胆囊炎的治疗原则是保守治疗为主适当控制饮食,缓解症状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消除并发症,必要时手术治疗。
1.保守治疗
(1)控制饮食:重症患者应禁食,轻症患者症状发作期,应禁脂肪饮食,如在缓解期可给予高糖高蛋白低脂肪、低胆固醇饮食。适当补充液体,补充维生素,纠正水、电解质失调。
(2)对症治疗:可用解痉止痛剂如阿托品0.5~1mg肌内注射或哌替啶(度冷丁)50~100mg肌内注射。硝酸甘油、美沙酮、吲哚美辛(消炎痛)等也有解痉镇痛作用,可适当选用。症状缓解期可适当服用利胆药,如选用50%硫酸镁10~15ml3次/d口服,可使Oddi括约肌松弛促进胆囊排空。其他利胆药有去氢胆酸、熊去氧胆酸、羟甲烟胺(利胆素)等。
(3)抗感染治疗:应选用广谱抗生素头孢菌素类在胆汁中的浓度较血液中高4~12倍,且对胎儿无不良影响,应作为首选,其中头孢哌酮(先锋必)在胆汁中的浓度是血液浓度的100倍是治疗严重胆道感染的有效抗生素。
2.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主要适用于治疗期间患者症状逐渐加重保守治疗失败或出现严重的合并症如阻塞性黄疸、胆囊积脓、坏疽性胆囊炎穿孔、胆囊周围脓肿合并弥漫性腹膜炎者。除非病情危急,应选择妊娠中期手术,此期流产率为5%左右,低于妊娠其他时期。如临近预产期最好等到产后再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应给予保胎治疗。手术方式主要有胆囊造口引流术、胆总管引流术、胆囊切除术或病灶局部脓液引流术。文献报道可在腹腔镜下行胆囊切除术,未发生孕妇及胎儿死亡,并不增加流产和早产率,但报道例数较少,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