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钳 术
【 适应证】
1.宫缩乏力,第二产程延长。
2.产妇患有某些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妊娠高血压综合证、高度近视眼等,在第二产程不宜过度用力者。
3.胎儿窘迫。
【 禁忌证】
1.头位:只用于顶先露,不适用额位、高直位等异常头位;
2.无明显头盆不称。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水平或该水平以下者;
3.宫口开全;
4.胎膜已破;
5.胎儿存活;
【 手术步骤】
低位产钳手术步骤:
1.取膀胱截石位,外阴常规消毒导空膀胱。
2.作阴道检查:了解上述具备条件是否存在,明确胎方位,查清耳廓朝向。
3.麻醉:切开会阴后再作一次阴道检查,摸清胎儿耳廓。
4.放置左叶产钳。
5.放置右叶产钳。
6.扣锁产钳,检查钳叶位置,无误后再牵拉。当双顶径娩出时先放右叶产钳;随后滑出左叶。待胎儿胎盘娩出后,仔细检查宫颈、阴道有无裂伤,然后缝合会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