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产
Trial of Production
凡产妇应在某些相对的不利于阴道分娩的情况,但又希望阴道分娩时,准许在严密观察下等产程进行一段时间,决定是否剖宫产。
一、 适应症
(一) 过去剖宫产适应症已不存在,或有浆膜下肌瘤手术史,手术疤痕愈合良好,妊娠晚期无压痛,此次妊娠正常。
(二) 轻度骨盆狭窄,没有明显头盆不称。
(三) 高龄初产妇希望阴道分娩。
(四) 初产头浮,无明显头盆不称。
二、 处理
(一) 有子宫手术史者,妊娠38~39周入院待产,其他孕妇于先兆临产入院。
(二) 轻度骨盆狭窄及初产头浮者;入院后请上级医师核对骨盆,除外骨盆明显异常及盆腔肿物。
(三) 认真估计胎儿体重,除外头盆不称。
(四) 初产头浮产妇:于临产和产时均应进行胎心监护,注意脐带绕颈或肢体情况。
(五) 自然或人工破膜时,应警惕脐带脱垂,听胎心,并行肛门检查,了解先露部下降情况,除外脐带脱垂。
(六) 待产过程中,通知家属等候或待产前向家人讲清病情,试产失败即行剖宫产。
(七) 试产:一般试产不超过4~6小时,产程进展顺利,可继续待产至分娩。
(八) 避免感染: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肛门或阴道检查。
(九) 前次剖宫产史行试产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 孕期详细了解前次剖宫产手术指征,手术切口,宫口开大情况。新生儿体重,术后体温及伤口愈合情况。
2. 每次产前检查及临产时均应检查子宫切口部位是否有压痛,凹陷。临产后注意观察血尿,伤口压痛,薄弱点等先兆子宫破裂现象。
3. 试产与否应由产前讨论决定,并向家属交代利弊,以及可能发生的问题,实现履行手术签字,以便一旦有异常及时施术。
4. 临产时配血备用。
5. 如试产成功,应缩短第二产程,应用产钳或胎头吸引器助产。
6. 第三产程后,如有异常情况,应更换无菌手套,手进宫腔检查子宫疤痕是否有薄弱点或破裂,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7. 如婴儿健康,再次剖宫,应同时与家属讲清楚绝育重要性,让其接受输卵管结扎术。
8. 如有二次剖宫产手术,第三妊娠分娩时不宜在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