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 产
【 病史采集】
1.育龄妇女,有停经、早孕反应,注意有无反复流产史。
2.腹痛、阴道流血症状,注意有无组织物排出。
【 体格检查】
1.全身检查:失血表现。
2.妇科检查:消毒条件下进行,注意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周数相符,宫颈口扩张情况、羊膜囊突出否及妊娠物堵塞情况,出血情况。
【 实验室检查】
1.化验检查:血常规、血型,出、凝血时间,血、尿HCG,过期流产者进行DIC筛查试验,(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定量),测定HPL、E3及孕二醇等可协助判断妊娠是否尚能继续或需终止。
2.器械检查:B型超声检查。
【 诊断与鉴别诊断】
根据病史及临床表现多可确诊流产,仅少数需通过辅助检查以确定流产之类型,流产之临床类型分为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及完全流产,此外有稽留流产及习惯性流产两种特殊情况,各型流产处理方法不一;应与下列疾病鉴别:
1.功能性子宫出血;
2.异位妊娠;
3.葡萄胎;
4.子宫肌瘤。
【 治疗原则】
1.先兆流产
(1)稳定情绪、卧床休息、禁止性交;
(2)补充维生素E、叶酸,应用黄体酮或HCG。
2.难免流产及不全流产
(1)孕龄小于12周、不全流产者,及时清宫;
(2)孕龄大于12周者,加强宫缩排出胎儿胎盘;
(3)纠正贫血,预防感染。
3.稽留流产
(1)有凝血功能障碍者予改善凝血功能;
(2)运用雌激素增强子宫敏感性;
(3)清宫、钳刮或引产(同上述原则)。
4.习惯性流产
(1)孕前夫妻同查病因;
(2)妊娠期治疗同先兆流产;
(3)有子宫畸形者予手术治疗矫正;
(4)妊娠12~20周后行子宫内口缝扎术(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