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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3-06-22 14:38浏览: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 病史采集】
    1.有无与病毒性肝炎患者密切接触史,或有输血、注射血制品史。
    2.发病时间、起病缓急、黄疸程度、皮肤瘙痒,及全身有无出血倾向。
    3.消化系统症状,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肝区痛、乏力等。
    4.有无发热、畏寒,及神经、精神症状。
    5.治疗经过。
    【 体格检查】
    及时地、仔细地体格检查,妊娠早、中期可触及肝肿大,肝区触痛或叩击痛。妊娠晚期肝触诊较困难。
    【 实验室检查】
    1.血清谷一丙转氨酶增高。
    2.乙型肝炎的两对半检查,及甲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抗体的检查。
    3.血清胆红素在17μmol/L以上,尿胆红素阳性。
    4.凝血功能检查。
    【 诊断和鉴别诊断】
    根据病史及妊娠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部份患者有畏寒、发热、黄疸,体检发现肝肿大、有触痛或叩击痛。结合实验室血清病原学检测,血清胆红素升高,不难作出诊断。同时必须掌握妊娠合并重症肝炎的诊断要点:
    1.多在发病7~10天内病情突然加剧。
    2.黄疸迅速加深,血清胆红素>171μmol/L。
    3.肝进行性缩小,有肝臭气味。
    4.迅速出现精神、神经症状,如嗜唾、烦燥、神态不清、昏迷。
    5.肝功能严重损害,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全身有出血倾向,白/球蛋白倒置。
    6.急性肾功能衰竭。
    急性病毒性肝炎应与妊娠剧吐引起的肝损害,妊高征引起的肝损害,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急性脂肪肝,妊娠期药物性肝损害等鉴别。
    【 治疗原则】
    1.积极保护肝脏,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2.用中西药物保肝治疗,避免用损害肝脏的药物。
    3.预防感染。
    4.预防产后出血,临产后配新鲜血备用,及时应用宫缩剂。
    妊娠合并急重症肝炎,需限制蛋白质摄入,保持大便通畅,改善大脑功能,预防及治疗DIC。需用肝素治疗时应注意首先补充新鲜血或抗凝血酶Ⅲ。肝素可先用25mg静脉滴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临产期间和产后12小时内不宜应用肝素。
    【 产科处理】
    1.妊娠期:妊娠早期应积极治疗,病情好转后行人工流产。妊娠中晚期,注意防治妊高征,病情发展者,可考虑终止妊娠。
    2.分娩期:产前配备新鲜血液,缩短第二产程,防止产道损伤和胎盘残留,即时运用催产素。
    3.对重症肝炎,应尽快结束分娩,经短期保肝治疗和纠正凝血功能后,应及时行择期剖宫产。
    4.产褥期:应用对肝损害较少的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产后保证休息,不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