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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的处理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6-30 08:59浏览:

 1.先兆流产:应卧床休息,严禁性生活。对黄体功能不足的患者,可黄体酮20mg,每日肌注,具有保胎效果。维生素E、小剂量甲状腺激素也可应用。经治疗两周,症状不缓解或反而加重者,提示胚胎发育异常,应停止治疗,让其流产。或进行B型超声检查及血β-HCG动态测定,了解胚胎发育的状态,给以相应处理,包括终止妊娠。

  2.难免流产:一旦确诊,应尽早使胚胎及胎盘组织完全排出。早期流产应及时刮宫,对刮出物进行认真检查,并送病理检查。晚期流产,吸宫及刮宫有困难者,可用缩宫素10单位加于葡萄糖液500ml内静脉滴注,促使子宫收缩。当胎儿及胎盘排出后检查是否完全,必要时刮宫以清除宫腔内残留的妊娠物。

  3.不全流产:一经确诊,应及时行吸宫术或钳刮术,以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流血多、有休克者应同时输血、输液,出血时间较长者,应给以抗生素预防感染。

  4.完全流产: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5.稽留流产:处理较困难。因为胚胎组织可能机化,与子宫壁紧密粘连,造成刮宫困难;稽留时间过久,可能发生凝血机制障碍,导致DIC,造成严重出血。

  (1)处理前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血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时间、凝血块观察试验及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等,并作好输血准备。

  (2)凝血功能正常者,可口服己烯雌酚5~10mg,每日3次,共5日,以提高子宫肌对缩宫素的敏感性。子宫小于12孕周者,可行刮宫术。子宫大于12孕周者,可静脉滴注缩宫素,也可用前列腺素或利凡诺等进行引产。

  (3)若有凝血功能障碍,应尽早使用肝素、纤维蛋白原及输新鲜血等,待凝血功能好转后,再行引产或刮宫。

  6.习惯性流产: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妇女,应在怀孕前进行必要检查,包括女方生殖道检查及卵巢功能检查、男方的精液检查及夫妇双方染色体检查与血型鉴定。查出引起流产原因,尽可能于怀孕前治疗。宫颈内口松弛者应在妊娠前行宫颈内口修补术,或于妊娠14~18周时行宫颈内口缝扎术。

  7.流产感染:流产感染多为不全流产合并感染,治疗原则应首先控制感染。若流血不多应控制感染后再行刮宫,清除宫腔残留组织。若流血量多,静脉给予广谱抗生素及输血的同时,用卵圆钳将宫腔残留组织夹出,减少出血,忌用刮匙全面搔刮宫腔,避免感染扩散;术后继续应用抗生素,待感染控制后再行彻底刮宫。若已合并感染性休克,应积极纠正休克。若感染严重或腹、盆腔有脓肿形成时,应手术引流,必要时考虑切除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