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6-29 08:56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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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原因所致头盆不称。
3.经产妇曾作会阴切开缝合,或修补后瘢痕大,影响会阴扩展者。
4.产钳助产,胎头吸引器助产或初产臀位经阴道分娩者。
5.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胎儿宫内窘迫需减轻胎头受压并尽早娩出者。
6.产妇患心脏病或高血压等疾病需缩短第二产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