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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2)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20:16浏览:

碳青霉烯类抗生素


目前在国内应用的碳青霉烯类抗生素有: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和帕尼培南/倍他米隆。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和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多数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但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抗菌作用差。


一、适应证


1.多重耐药但对本类药物敏感的需氧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包括由肺炎克雷伯菌、大肠埃希菌、阴沟肠杆菌、柠檬酸菌属、粘质沙雷菌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等细菌所致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肾盂肾炎和复杂性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等;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时需注意在疗程中某些菌株可出现耐药。2.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与需氧菌混合感染的重症患者。


3.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免疫缺陷患者中重症感染的经验治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可能引起癫痫、肌阵挛、意识障碍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故不适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则除上述适应证外尚可用于年龄在3个月以上的细菌性脑膜炎患者。

二、 注意事项


1.禁用于对本类药物及其配伍成分过敏的患者。


2.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治疗轻症感染更不可作为预防用药。


3.本类药物所致的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多发生在原有癫痫史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及肾功能减退患者未减量用药者因此原有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患者有指征应用美罗培南或帕尼培南时仍需严密观察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


4.肾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


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目前临床应用者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


一、适应证


本类药物适用于因产β内酰胺酶而对β内酰胺类药物耐药的细菌感染但不推荐用于对复方制剂中抗生素敏感的细菌感染和非产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感染。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细菌、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所致下列感染:鼻窦炎中耳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腹腔感染以及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者或不能口服者应用本药的注射剂轻症感染或经静脉给药后病情好转的患者可予口服给药。


氨苄西林/舒巴坦静脉给药及其口服制剂舒他西林的适应证与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同。


头孢哌酮/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仅供静脉使用适用于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拟杆菌属等厌氧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

二、注意事项


1.应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三唑巴坦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禁用。对以上合剂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该合剂。


2.有头孢菌素或舒巴坦过敏史者禁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有青霉素类过敏史的患者确有应用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指征时必须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但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不可选用头孢哌酮/舒巴坦。


3.应用本类药物时如发生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并给予吸氧及注射肾上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


4.中度以上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类药物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5.本类药物不推荐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哌拉西林/三唑巴坦也不推荐在儿童患者中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临床常用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主要有:(1)对肠杆菌科和葡萄球菌属细菌有良好抗菌作用但对铜绿假单胞菌无作用者如链霉素、卡那霉素、核糖霉素其中链霉素对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作用差但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作用。(2)对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葡萄球菌属亦有良好作用者如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异帕米星、小诺米星、依替米星。(3)抗菌谱与卡那霉素相似由于毒性较大现仅供口服或局部应用者有新霉素与巴龙霉素后者对阿米巴原虫和隐孢子虫有较好作用。此外尚有大观霉素用于单纯性淋病的治疗。所有氨基糖苷类药物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均差。
一、适应证


1.中、重度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2.中、重度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治疗此类感染常需与具有抗铜绿假单胞菌作用的β内酰胺类或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3.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治疗的联合用药之一(非首选)。


4.链霉素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者的治疗需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


5.链霉素可用于结核病联合疗法。


6.新霉素口服可用于结肠手术前预备或局部用药。


7.巴龙霉素可用于肠道隐孢子虫病。


8.大观霉素仅适用于单纯性淋病。


二、注意事项


1. 对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2. 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的任一品种均具肾毒性、耳毒性(耳蜗、前庭)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因此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严密观察患者听力及前庭功能注意观察神经肌肉阻滞症状。一旦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先兆时须及时停药。需注意局部用药时亦有可能发生上述不良反应。


3.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社区获得上、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抗菌作用差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因此对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不宜选用本类药物治疗。由于其毒性反应本类药物也不宜用于单纯性上、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的治疗。


4.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其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给药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实现个体化给药。


5. 新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本类药物。临床有明确指征需应用时则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给药方案。


6. 妊娠期患者应避免使用。哺乳期患者应避免使用或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7. 本类药物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耳毒性药物、神经肌肉阻滞剂或强利尿剂同用。与注射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增加肾毒性。


8.本类药物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