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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病的康复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8-19 21:29浏览:

 脑血管病的康复(概述)

康复对脑血管病整体治疗的效果和重要性已被国际公认。据世界卫生组织 1989年发表的资料,脑卒中患者经康复后,第一年末约60%可达到日常生活活动自理,20%需要一定帮助,15%需要较多帮助,仅5%需要全部帮助;且30%在工作年龄的患者,在病后1年末可恢复工作 。在欧美康复医学发达的国家,格外是美国、加拿大等,脑血管病的康复流程是:在综合医院内的脑血管病病房实施急性期脑血管病早期康复,协助临床治疗,防止继发合并症的发生。实施早期坐位能力、进食能力的训练,为离开脑血管病病房进行下一步康复打下基础。这段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然后患者转移到康复科作进一步康复治疗。这阶段以康复治疗为主,临床治疗为辅。康复治疗的任务是提高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能力,如站立平衡训练、转移训练、步行能力训练及自行进食、入厕、洗澡、整容洗漱、交流能力等训练。这段时间一般为20天左右。绝大多数患者经过这段训练后均可达到生活能力自理,回归家庭,其中80%的转到社区医疗进行进一步康复训练。社区康复的任务是巩固已取得的康复效果,进一步提高运动功能|交流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其中20%左右尚不能达到日常生活能力完全自理的患者直接转到脑血管病专科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其任务是让患者能达到大部分日常生活能力自理。这一般为2个月左右 。这就是所谓的急性脑血管病三级康复体系。

由于实施脑血管病三级康复体系网,使这些国家的脑血管病的致残率大大下降, 90%能日常生活完全自理,卫生经费下降 。这不仅在欧美发达国家,且在香港、台湾等地区也已实施。脑血管病三级康复成为脑血管病治疗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脑血管病患者应享有的康复权利,得到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法律确认。

我国急性脑血管病的康复近些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非常是通过“九五”、“十五”两项国家级康复科研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神经科医生意识到康复的重要性。但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 1)对急性脑血管病康复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轻蔑急性脑血管病康复的情况目前在海内较普遍存在,许多医院目前仍重药物治疗,轻康复训练。这种情况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至少滞后 20年。如果不纠正这种错误观念,将对我国急性脑血管病的整体治疗水平产生极大的负作用。

( 2)脑血管病的康复整体水平低

目前我国急性脑血管病的康复整体水平还比较低,虽然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一些医院也相继开展了脑血管病康复,可真正高质量的并不多, 有些单位挂出了“卒中单元”的牌子,也好像有了康复的介入,但“形式化”现象较突出。 这主要是因为:①缺少专业的康复人员。②缺乏急性脑血管病的规范化方案。

第一节 脑卒中康复的基本条件

一、康复专业人员组成及康复病房

(一)专业人员

康复医师、康复护士、治疗士(包括理学治疗士、作业治疗士、言语治疗士、心理治疗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

(二)康复病房

以容纳 4个人为理想。 病房内设施应便于偏瘫患者,如使用压力式热水瓶、坐式马桶、门把手及水龙头开关采用较轻易把持的式样等。病号服应宽松肥大,层次简单,衣着便利,衣扣、裤带的设计应便于患者使用。

二、康复前的准备工作

(一)评估

1、一般状态:如患者的全身状态、年龄、合并症、既往史、主要脏器的机能状态等。

2、神经功能状态:包括意识、智能、言语障碍及肢体伤残程度等。

3、心理状态:包括抑郁症、无欲状态、焦虑状态、患者个性等。

4、个人素质及家庭条件:如患者兴趣、职业、所受教育、经济条件、家庭环境、患者同家属的关系等。

5、丧失功能的自然恢复情况:进行猜测。

(二)确定康复目标

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的目标,可分为近期及远期目标。前者是指治疗 1个月时要求达到的目标。后者是指治疗3个月后应达到的康复目标,也是最终目标(如独立生活、部分独立、部分借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等)。

康复目标的制定是由一个康复小组制定。其组成包括医疗、护理、理疗、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临床心理及社会康复等部门的人员。根据每位患者的功能障碍、能力障碍、社会不利的具体情况制定康复目标。在临床康复医师主持领导下举行评价协作会议,制定出康复的具体目标,并把目标分解给各个具体执行部门,安排好每日的康复程序,根据这程序进行各种治疗及机能训练。

经过一段时间须根据患者情况作修正,因为最初制定目标和实际达到的目标是有距离的,因此必须对每个患者每 2~4周举行一次评价会议,评价是否达到目标,如果没有达到,要分析其原因,变更目标,修正训练内容。

三、脑卒中的功能障碍评定

脑卒中后常有的功能障碍:偏瘫、双侧瘫、言语障碍、认知功能障碍与情感障碍等,应选用国际通用量表进行评定。